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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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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898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和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围绕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业务,及时发布服务信息。定期公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如“退役士兵光荣返乡”活动、适应性培训、专场招聘会、清明祭英烈、烈士纪念日等,主动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注。二是多渠道公开与精准推送并重。在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渠道发布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的同时,积极探索精准推送服务。通过“政策进社区”、“服务进军营”等活动,面对面进行政策宣讲和资料发放。三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5月份,举办了以“开门办实事,尊崇暖军心”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观崂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通过亲身体验,使社会公众更深入地领会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内涵,增进对退役军人群体的敬重与关爱,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内部协调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退役军人安置档案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3件;无法提供2件;其他处理1件。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专门出台内部文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对外发布机制,严格落实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将公文、公开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对必须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不属于公开事项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作用,通过公开栏、电子屏、印制宣传册、服务窗口咨询等多种形式,延伸政务公开触角,方便不熟悉网络操作的退役军人群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体系。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中心、科室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特别是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公开咨询投诉电话、邮箱,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研究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与《条例》相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第一时间公开信息跟进不够,信息公开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信息公开的呈现形式较为传统,政策解读的深度、呈现形式的吸引力有待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发布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工作信息及时更新;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制定《崂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定期举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退役军人、双拥工作经验,相关经验被《中国双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群众关注度进一步提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