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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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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根据《2019年青岛市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强化“一把手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审核和监督,规范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严格落实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相关规定,明确信息的审核和发布相关要求,促进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资料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严禁涉密信息上网。本年度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修订更新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机构改革后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调整,及时做好部门机构信息的更新。同时为了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进行部分统一,将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目录由原来的计划生育、医政与妇幼卫生、农村与社区卫生、药物管理、公共卫生、中医药管理和其他业务7个个性目录调整为人口与家庭发展、妇幼健康、基层卫生健康、医政药政管理、公共卫生、中医药工作和其他业务等7个目录。同时,做好新增的医疗健康和灾害事故救援目录信息的更新。2019年,通过崂山区政务网共发布各类信息176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1条、人事任免信息10条、年度工作报告2条、公文法规4条、政策解读4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财政财务信息15条、工作信息137条,公开内容及时规范。

  (三)关注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对区卫生健康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等在崂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开,细化预结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逐步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功能分类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建立崂山区基层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制度,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了公开。及时公开局属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基本信息、科室人员情况、硬件设施配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开展诊疗项目、收费情况等相关信息。遵循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惠民便民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9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全部按照规定答复完毕。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1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主办6件;政协提案15件,主办13件,协办2件。6件人大建议主办件、13件政协提案主办件均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面复,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均通过崂山区政务网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

  72157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照2019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责任,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因为个性目录分解的比较细,像中医药工作、妇幼健康等部分目录内的内容偏少。部分公文法规的解读仍有欠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需要加强,特别是要加强高质量的信息撰写水平。三是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多为兼职,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理解掌握的不深不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还需要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突出公开工作重点,真正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卫生健康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便民、高效。二是加强学习,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夯实能力基础。三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参加上级政府政务公开专家授课等集中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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