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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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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752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通过“崂山政务网”主动公开财政财务、人事信息、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及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近170条,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服务信息、政策解答、科普知识等相关推送近1900条。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组织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庭医生签约代表及热心市民代表等走进医疗机构,实地观摩家医门诊、中医科、药事中心等开放科室并进行现场交流,有力推动了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同比减少38.1%。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医疗资质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8件,占61.5%;部分公开1件,占7.7%;不予公开3件,占23.1%;其他处理1件,占7.7%;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实施崂山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完善制度机制为抓手,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原则,实行专人负责与三级审核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把内容关、政策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安全、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卫生健康局以“崂山政务网”为主要公开平台,将饮用水安全、医疗机构监管、家庭医生、传染病防控、儿童健康等领域作为重点公开内容,确保相关信息定期发布、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统筹、科室协同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与日常指导,落实专人负责与AB角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2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发布形式相对单一,目前仍以文本发布为主,未能充分运用图表、图解等可视化表达方式,降低了信息传播的有效性与公众理解的便利性;二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内容更新滞后,降低了信息的可用性和公共服务效率。

(二)改进措施

1.推进政务公开形式创新。充分利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多种方式,确保信息传达精准有效、易于理解,提升政策解读的便民性与普及效果。

2.提升公开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同步发布。实行专人负责与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信息准确、渠道畅通、服务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紧紧围绕全区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与公众需求,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公开流程,着力提升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与服务水平。同时,规范公文管理,强化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确保各类健康政策、公共卫生信息和服务动态依法、及时、准确发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主动公开卫生政策解读、医疗机构监管信息、健康科普知识及重点工作进展,并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予以及时公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妇幼保健、老龄健康等重点领域,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构建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3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30件,其中主办19件、协办1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崂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积极创新政务公开与服务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开设“妇幼讲堂”专栏,围绕群众关心的妇幼健康热点问题,持续发布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综合干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防治、产前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管理等系列科普文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传递专业健康知识,增强公众健康素养。设立“咨询问答”“两癌筛查”“医孕通”等便民快捷入口,实现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结果查询等功能的“一键直达”,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拓展了政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也体现了从“公开信息”向“提供服务”的实质性转变。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