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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崂山区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办法
| 制发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被解读文件字号 | 崂文旅领办字〔202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索引号 | 19945720240822170358 |
| 制发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被解读文件字号 | 崂文旅领办字〔2024〕3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 索引号 | 19945720240822170358 |
新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成为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激励社会力量投入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期望能够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并使非国有博物馆成为传承历史文化、展示艺术精品、开展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新政策制定依据了《博物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共四章、17条。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了非国有博物馆的规范管理、社会义务、制度建设、安全责任等职责;规定了奖补标准、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认定方式、资金用途、责任追究和负面清单;采取了百分制评估方式,对博物馆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分结果给予不同额度的奖补。
与旧政策相比,新政策在奖补标准和方式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优化。一是根据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相应额度的奖补;二是对于未能完全实现免费开放的博物馆,也根据其公共文化服务绩效给予奖励;三是新增了博物馆评估定级奖补,对被评为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高额奖励。这些调整和优化,进一步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和激励性。
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潜力和内生动力,推动崂山区非国有博物馆的快速健康发展。同时,政策的持续优化和完善,也将为非国有博物馆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崂山区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办法》的发布,是崂山区在推动博物馆事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举措。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设和发展,为崂山区的文化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刘庆 青岛市博物馆学会会长)
相关公文法规:
关于印发《崂山区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