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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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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888960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本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统一部署,围绕文旅领域重点工作,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公文法规文件5件,其它文件30余件,及时更新完善机关概况、内设科室等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赋能产业提质升级,提升文化服务品质,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与2023年持平。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旅游总收入、A级景区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件,占100%;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局进一步从源头规范和加大公开信息的发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照职责确定政务公开事项,围绕公开事项、公开内容等调整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的领域及时、主动公开,方便市民、企业查询相关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门户网站便民功能,拓展政务公开服务市民渠道,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特点,我局优化升级“文旅崂山”微信公众号,不断提升文旅领域手机端社会影响力。2024年,“文旅崂山”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114篇,粉丝数超11万,开设惠民抢票、数字文旅、政民互动3个栏目,专题发布“冬趣崂山”“水彩崂山”“廿四节气”“小荷·书山阅”等推文,累计阅读量约150万次。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强化组织领导,局分管领导亲自协调推动,办公室积极发挥牵头职责,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凝聚文旅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虽然实现了“应解读尽解读”,但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在帮助市民、企业读懂政策、使用政策方面还存在不足。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不够壮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有待提升,局网站内容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方面,我们提高专家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等形式在政策解读中的比例。2024年,围绕重大政策,推出系列政策解读,取得良好的解读宣传效果。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将政务公开有关条例和规定纳入局系统干部培训内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理念、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

一是持续做好重点公开。邀请网红大V制作“龙行  恣在崂山”旅游路线推介视频,推出《崂山区文旅指南》和《十大精品旅游路线》,并在全域景区、酒店、旅游驿站发放共计8000余册。联合风管局、崂山旅游集团、重点A级景区、星级酒店及旅行社开展座谈,利用不同的业态特点进行联合营销、线路串联和演唱会引流,扩大整体宣传效果。

二是着力加大文旅宣传。打造中央、省、市、区四级联动的媒体传播矩阵,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省级媒体发表重要报道20余篇。建立“文旅崂山”公众号“三审三校”工作机制。策划“早安,崂山”专题宣传活动,通过City walk路线串联早茶早餐、早市早集、早起运动、早游体验4大主题,构建崂山烟火生活图谱。

三是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2024年,我局坚持政策解读让企业、群众“看得懂、算得清、用得着”为目标,综合运用图文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形式,讲透政策要点、讲清经办规则。同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扩大影响力。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8件,其中主办21件、协办7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文旅崂山”微信公众号设置惠民抢票、数字文旅、政民互动三大专栏,每个专栏内设置细分栏目,做好信息公开,搭建与群众沟通桥梁。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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