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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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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98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文件25件。发布2024年度部门决算、2024年度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及相关专项资金信息。做好文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群众文艺表演团队评审定级、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资金、第四批非遗工坊、旅行社设立分社等重点工作信息。多渠道宣传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打造15个“儿童友好”阅读新空间、新建3处城市书房和2处自助图书馆,创新举办春节民间文艺汇演、“崂山一家人”春节联欢晚会、“崂山曲苑大舞台小戏小剧靓起来”“非遗贺新春 山海谱新篇”非遗花灯展示多项主题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深化文旅资源整合开发,积极打造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特色旅游体验线路,在文旅崂山公众号发布,加大宣传力度,持续聚人气、增活力、促消费。积极开展“场馆育人 共沐书香”——“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邀请市民朋友参观图书馆各个服务窗口,搭建公共文化机构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了群众对图书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增长5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A级旅游景区名单、重大文旅项目目录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件,占66.7%;无法提供1件,占33.3%;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开放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崂山政务网站平台信息发布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网站日常监测、维护和安全防护,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完善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协同发布机制,及时转载重要信息政策、公告及工作动态等内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局“文旅崂山”公众号共编辑发布各类信息1504篇,阅读量141万,粉丝数145132。

(五)监督保障

制定《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做好要点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事前审查、依法审查,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吸引力不够,二是信息主动公开水平需要继续提升。下一步,将加强发布与职责相关的工作动态,多采用动态图片、表格、短视频、思维导图等形式,提升吸引力。提高主动公开质效,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通过信息发布、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文化和旅游领域工作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文旅行业监管等文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5件,其中主办11件、协办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39件,其中主办28件、协办1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我单位聚焦群众关切,以“公开+服务”融合为核心,创新政务公开路径。一是升级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信息精准推送。二是推出“政府开放日”线下体验活动,变被动公开为主动解读、互动答疑。通过渠道拓展与形式创新,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的到达率、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