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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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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0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崂山区信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水平,积极扩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内容,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信访工作融合发展,切实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崂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及时、全面地公开我局信息,共主动公开信息136条,内容涵盖机构设置信息、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信访工作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较往年持平;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全部事项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并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青岛市崂山区信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我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同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方式,确保发布内容全面、准确、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无具体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职能,无网站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利用信访接待大厅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信访工作制度法规政策,印发信访法治化系列宣传材料,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负责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由“一把手”亲自过问、负总责,领导小组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在政务网站上,我局主动公开工作信息及业务科室相关情况,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为保障群众全面、快捷、有效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态良好,但也有不足的方面:一是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对本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宣传解读不多,与实际工作结合不深。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相关知识技能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及时、有效、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平台特色化建设。在政务公开中不断彰显信访特色,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公开接访计划发布,更加密切地围绕信访领域法治化任务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法治信访宣传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针对群众关心关切信访领域政策问题开展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信访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机制体制,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整改,扎实做好信访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其中主办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我单位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发挥平台作用,在政务网站、接访大厅等处每月及时主动发布崂山区区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计划,确保信访群众便捷获取领导干部接访信息、逐级有序提出诉求。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