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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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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8-18 索引号 19088720230818102355
生效日期 2023-08-18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3-08-18
索引号 19088720230818102355
生效日期 2023-08-1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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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及《2023年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崂政办字〔2023〕1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1.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及时更新单位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信息、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更新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标准电子文本格式展示,且公开要素包含完整标题、文号、“三统一”编号、发文日期等。

2.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保障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推进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提高政务公开便利化水平。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4.做好年度报告发布。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引发行政争议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5.规范依申请公开机制。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接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办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要明确公开、不予公开、非本机关负责公开等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具体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深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一张点菜单·全程帮代办”改革、“免证办”等便民助企改革重点和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通过新闻媒体、在线访谈、在线咨询等渠道及时对群众关切的事项作出回应。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3.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三)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四)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推进重要决策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五)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继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重点高频民生事项“一链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2.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成立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见附件1),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工作培训和业务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电话答疑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两次。加大创新力度,打造“崂省事”政务公开品牌,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公开形式和举措,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

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虹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思光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蔺海霞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洪娟 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崔晓燕 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宋馨然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姜晓倩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经贸科科长

邵  娟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科长

吕晓燕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牛海燕 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科负责人

孙  虹 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督办科科长

董一萍 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代办帮办科副科长

王喆睿 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勘验协调科副科长

纪江尚 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技术服务科科长

王铁军 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标科负责人

周怀荣 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2

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能力水平。

二、培训对象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2.传达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和答复培训及案例解读;

4.学习《青岛市党务政务类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

5.学习《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四、培训时间、地点

定期培训不少于两次,于9月、11月在局会议室举行。

五、培训要求

1.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要结合相关学习、培训,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要求,积极组织集体学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要结合培训,着眼优化服务、便民办事、规范管理,进一步组织梳理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并及时抓好落实,以政务公开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解读

暂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