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5年,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工作稳步开展。切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对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下发的文件做好分类,能够将应该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综合科科长任副组长。该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综合科,有两名工作人员兼职从事该项工作。同时,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本机关内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各部门确定责任人、工作内容和流程,做到政府信息及时汇总审核和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重新布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内公开栏和对外公开栏,在政务网站增设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强化各部门的办事流程,并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传相关公开内容,及时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与网民朋友开展互动交流,现已经将投资服务促进局基本机构信息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上传,其它工作也正在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有序开展。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对照区审改办下发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梳理政务办理大厅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原先342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235项,对审批系统中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调整更新,做到名称、审批要件、审批时限及审批依据等内容完全一致,实行动态管理,并在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了本局机构信息,信息公开指南、相关数据统计、年度工作总结等内容。“中心”政府信息通过崂山区政府网站、官方微信、政务办理大厅公示栏、查询触摸屏等渠道对外发布。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中心”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中心”全年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审查、发布和公开过程严格遵照保密相关规定,“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政务信息的公文法规、执法依据、工作流程、公开程序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修改。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对政府网站进行完善,将其作为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不断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加快构建快捷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平台,对外公开热线服务电话,确保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询问,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在起草政策文件、会议纪要和其他政府信息,筹办重要活动和会议时,拟定相关信息的公开属性,力争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发布同步进行。
三是完善保障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逐级明确责任的责任制度。加强工作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务热线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更新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不及时等。今后,“中心”信息公开机构将严格执行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的开展。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