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0366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在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文件,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信息时效化、公开便民化。
2.大力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围绕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责主业,主动、及时在崂山政务网公开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撤销登记、遗失公告、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相关工作信息64篇。利用我单位“崂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转发上级权威信息161篇,通过文字、长图、动画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14篇,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审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图文解读)
(动画解读)
3.积极组织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营商共享会客厅围绕“建设单位进大厅”“体育类协会进大厅”等主题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企业、协会集中进行政策答疑、登记辅导。邀请企业家代表、群众代表、营商环境体验官进行线下政务服务体验,参与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宣讲会科技、金融主题崂山专场、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启用、“址定行”经营主体智慧选址平台上线等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同比增长1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建设项目审批、医疗卫生许可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3件,占27%;部分公开3件,占27%;无法提供5件,占46%。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审核备案表、依申请公开办理单等表单审签文件,完善信息多级审签制度,对政务信息发布进行全流程留痕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打造青岛市首个24小时政务服务+政务公开专区,创建“崂省事·惠公开”政务公开品牌,构建“1+3+5+N”政务公开服务体系。专区设有咨询导服帮办区、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信息查询阅览区、政策解读答疑区、自助服务体验区等八大板块,各区域既是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的“一线窗口”,也是政务公开的“多元阵地”,通过各类材料展示、专员导服答疑、智能设备互动、“一站式”综合受理业务、“一件事一次办”等线上线下渠道,全面做到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的共抓互促,实现“双向奔赴”。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科,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监督指导工作。二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定期组织培训,围绕政务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3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较好地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因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导致业务衔接不够迅速,政务公开工作的交接标准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形式不够多元,需进一步强化宣传方式,丰富便民利企沟通渠道。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各科室政务公开联络员的培训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人员换岗交接工作;二是持续做好线上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时间转发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官方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动态发布、典型宣传;三是精准做好便民利企政策解读与推送服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四是通过政民互动做好政策需求收集与效果评价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和征集意见,依托政府开放活动、政务服务体验官等形式,主动向专家学者、公众代表、企业法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收集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落实崂山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制定《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本单位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主体与时限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抓好、抓实。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所有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聚焦企业所需、群众所盼,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为牵引,将政务公开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审批效能深度融合,坚持品牌引领、注重体系建设、强化数智赋能,打造青岛市首个24小时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实体专区,开设机器人“小易说公开”智能主题,创新实现“政务公开全天候,便民服务不打烊”新模式,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业务能级和服务质效。2篇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做法被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