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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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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崂山湾大厦1306;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858;电子邮箱:lsqylbzj@qd.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常态公开,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努力提升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崂山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  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崂山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五公开”、政策解读等纳入其中,公开机构职能目录,完善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聚焦重点领域,配合做好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公开。深化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推进医保扶贫、医保监管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制度。二是疫情期间,围绕社会关切和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要求,在微信公众号、崂山政务网等渠道公开相关医保政策,并通过文字、动画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三是我局认真贯彻市、区“三我”民声倾听主题活动的意见,及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扩大群众参与,切实解决群众诉求。2020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公开权责清单19条,及时更新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救助情况以及执法信息等工作信息。

  

  (疫情期间医保局直播送政策网上解难题)

  

  (崂山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三我”民生倾听主题活动,前往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崂山门诊部,上门宣传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征求企业意见)

  

  (动画视频解读医保政策) 

  (二)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崂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的通知》,2020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的公开比例。

  (四)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公民通过崂山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即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特点和传播优势,创新发布方式,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其他平台。我局通过“微崂山”、“崂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半岛网、大众网、宣传栏、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崂山医保微信公众号)

  

  (微崂山:【工作动态】崂山区医保局举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培训会)     

  

  (央广网:青岛崂山 打造人民满意医保经办监管新模式)

  (五)  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和人员队伍建设。成立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结合我局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各组工作人员学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各组设有政务公开联系人。二是积极安排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开通热线电话服务,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其中主办2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

23.4465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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