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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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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崂山区市民文化中心C座10楼;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8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2024年我局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崂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作品110余篇,微崂山、崂山融媒累计推广50余篇,市级媒体推广20余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众网》《中华网》《凤凰网》《半岛新闻》《学习强国》等推广10余篇。《“医保+e保”多重保障增强民生福祉》在《山东医疗保障》2024年10月第5期刊发。

2.2024年深入开展了70余次的医保政策大宣讲“五进”活动。通过进入企业、社区、机构、机关和学校等不同场所,采用面对面讲座、现场答疑、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对医保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直接了解群众在医保方面的实际需求和困难,提升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深入医疗机构,宣讲医保基金监管、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等政策法规,避免违规违约问题的发生,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增强企业对医保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升。2024年,崂山区医疗保障局“五进”活动覆盖人数34000余人、解答疑问与指导经办个数14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460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100%。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探索服务创新,大力推行“掌上办”“网上办”“邮箱办”全新模式,让群众办事更便捷。现在参保人通过崂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即可一键链接至市医保办事官网,实现业务线上轻松办理。

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先行一步,率先向社会公开网办和电子邮箱办理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确保业务及时、专业办结。目前,医保异地手工报销、职工医保关系转入等共计29项企业和个人医保业务,均可通过“邮箱办”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群众的医保服务体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多渠道提升政策公开质效,提高平台建管水平,助力推动“提质争先七大行动”走深走实,推动全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每月公开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及时发布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各类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在崂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打造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制定了《崂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培训,主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医保政策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在政策文件公开前,组织业务骨干对信息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和审核,确保关键信息和细节内容不遗漏。对于医保政策中的复杂条款和特殊情况,以附件、问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详细解读和补充说明,并与政策原文一并发布,方便群众查阅和理解。

2.加大对新兴媒体平台的投入和运用,打造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渠道。制作一系列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医保政策解读短视频,以动画、情景剧等形式呈现,吸引更多不同年龄段和社会阶层的受众关注,提高信息传播的效果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崂山区医疗保障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一方面,持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体系。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人工团队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及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人民群众关切的医保问题。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多样化。紧紧围绕医保改革新举措、基金监管新成效、便民服务新提升等重点工作,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向公众反馈成果,形成良性互动闭环,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提升医保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主办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局积极探索服务创新,大力推行“掌上办”“网上办”“邮箱办”全新模式,让群众办事更便捷。现在参保人通过崂山医保微信公众号,即可一键链接至市医保办事官网,实现业务线上轻松办理。

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先行一步,率先向社会公开网办和电子邮箱办理渠道,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确保业务及时、专业办结。目前,医保异地手工报销、职工医保关系转入等共计29项企业和个人医保业务,均可通过“邮箱办”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群众的医保服务体验。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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