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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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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崂山区市民文化中心C座10楼;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85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2025年区医保局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每月公开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信息,共发布医疗救助公示12次。每月公开崂山区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向社会公众“亮家底”展示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累计公开12次。通过《人民网》《大众网》《青岛医疗保障》《微崂山》等平台宣传医保政策和亮点工作50余篇,以漫画形式对外展示医保待遇相关热点政策。

2.开展“医保干部进基层 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60余次,局领导带头深入企业、社区、机构、机关和学校等场所“面对面”解读医保政策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医保热点问题,提高政策知晓度;参加媒体见面会,相关活动覆盖超32万人次,有效提升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2025年4月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面向区内定点医药机构,重点解读药品追溯码“码上监管”、医疗机构“自我管理”、支付资格“监管到人”等方面内容,解读医保政策法规。压实定点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机构严格遵守医保政策法规和定点协议约定,合法合规使用医保资金,助力机构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在开展4轮全覆盖培训宣讲基础上,推行领导干部包干机构、年轻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点对点联系帮扶等举措,切实帮助定点机构更加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医保政策,引导机构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医保基金。坚持“开门办医保”,主动征集定点医药机构对政策解读、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落实答复,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区医保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撤销1件,涉及定点机构大病准入方面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流程予以答复并办结,予以公开3件,占100%,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持续探索服务创新,持续落实“掌上办”“网上办”“邮箱办”便民服务模式,努力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版)》(以下简称《省清单》)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及时通过市医保局官网、崂山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做好《省清单》的宣传公开。加强《省清单》的内部学习培训,确保医保业务经办人员准确熟知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等内容,为群众做好相关解答及服务。认真落实市医保局《关于建立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按时办结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2025年,16项非即时办结业务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27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市域线下无差别通办,着力解决市域内参保人员参保地与户籍地或居住地不一致带来的办事不便问题,窗口全年累计办理业务3.7万余件。通过免申即享方式,为2837名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4096人办理医疗保险退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多渠道提升政策公开质效,加强对崂山政务网站上我局有关栏目、“崂山医保”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及建设。坚持每月公开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及时公布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各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全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制定《崂山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内部培训,按照方案内容规范开展工作,提升履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有待提升。建立健全医保政策宣传年度计划,深入街村持续提升医保知晓率。

(二)需进一步探索政策宣传的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模式,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等工作。通过图文、动画等趣味化形式线上线下协同发力,解读政策要点,让医保惠民举措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崂山区医疗保障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持续优化医保政策咨询服务体系,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组建“医保明白人”服务团队,持续提升热线接听及群众诉求办理能力。2025年累计接听群众来电7万余人次,高效解决各类诉求1100余件。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区医保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1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3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区医保政务公开实行线上 “视频办”,线下“一窗通办”,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群众办事效率,让群众从多头跑变为零跑腿,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群众的医保服务体验。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