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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防火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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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序号

项目

类别

具体内容

责任事项

监管

部门

1

防火

工程

辖区内防火通道、护林房、消防蓄水池、防火隔离网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负责崂山区行政辖区内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

崂山区应急管理局

2

防火

工程

森林防火阻隔带清理

负责我区行政区域内林区防火阻隔带清理项目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

崂山区应急管理局

二、监督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令第23号修订);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令11号);

5.《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

6.《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6号);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

9.《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11.《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

1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号);

13.《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鲁建招字〔2014〕26号);

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170号);

15.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16.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鲁财采〔2025〕22号);

17.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青审服字〔2025〕18号);

18.其他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三、监督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招标投标市场主体。   

四、监督事项

(一)招标环节的监督

1.招标项目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资金是否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审核招标人、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是否与批复内容一致。

2.招标计划是否按要求提前发布。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方式及媒介等是否依法合规。

3.审查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依法合规,不得设置隐形壁垒,以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等。

4.审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踏勘记录表等,排查项目是否存在未招先建、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5.监督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是否依法合规。

(二)投标环节的监督

1.投标人是否依法依规参与项目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人是否存在伪造投标资料、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等骗取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是否存在泄露保密信息、不正当承揽业务、协助特定投标人参与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标环节的监督

1.开标程序是否依法合规。

2.招标人对投标人开标异议的处理是否依法合规。

3.及时监督处理开标异常预警信息。

(四)评标环节的监督

1.评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招标人代表及评标专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标准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公正、公平的进行评标。

2.评标过程中评标主体行为是否依法合规。

3.评标委员会对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是否依法合规。

4.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是否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言论或者暗示性意见建议,干扰或影响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独立评标。

5.评标报告的讨论及通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是否依法合规。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的监督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

2.公示内容、程序、时间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

(六)定标环节的监督

1.定标活动是否依法合规。

2.招标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3.招标人是否依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环节的监督

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八)其它市场行为的监督

监管职责范围内对相关主体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其它有关市场行为的行政监督、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

五、监督方式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强化事中过程监督与事后问题查处,加强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措施的有效应用,推动实现风险早预判、早发现、早查处,提升监管实效,促进市场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