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防震为民这一中心任务,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首先是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地震科普、抗震设防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区政务网站和市防震减灾信息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借助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时机,布设地震展板、发放手册、组织宣讲演练等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有效发挥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区政府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3条,财务信息14条、工作信息31条、年度报告1条、公开指南3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在“崂山地震局”公众服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及时给出解读;规范审批类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信息,全部在对外公布,方便群众查询。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2018年度我局共接到市民来电咨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4次。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请。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主要负责人为定密人,明确相应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配备保密审查人员,实现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意见箱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二是健全保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要求,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认真检查,务求实效。通过审查和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在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我局没有下属事业单位。
九、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我局现有2名同志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单独列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帐目。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和时效管理,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加信息量并及时更新。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崂山区地震局
2019年1月15日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崂山区地震局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5日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专指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市政府部门网站数(市直部门填写) | 个 | 0 |
(二)区(市)政府门户网站数(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或专栏(区、市政府填写) | 个 | 0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和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