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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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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6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29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24份,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财务信息88条,工作信息76条,年度工作报告1篇,预警、应对信息106条,演练救援信息5条,事故调查报告13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12条。“崂山应急管理”公众号,发布信息678余篇,粉丝总数64088人。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11名社区群众代表参加。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增强了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去年持平。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洪水灾害应急措施。在答复的申请中,已主动公开1件,占100%,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对政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 “崂山应急管理”公众号的管理,严格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程序,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区政务网站,加强信息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全方位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崂山融媒体中心、青岛早报等主流媒体的作用,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率。依托“崂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以传播应急常识、发布预警预报、公文法规发布、普及应急知识、开展在线培训为主要内容,2023年全年公众号阅读总量达到 18.3万余人次;依托“崂山应急管理”公众号开设“微培训”空中课堂,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新模式。持续分专业、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丰富培训内容,补齐企业线下培训短板。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燃气安全事故警示”“高处作业线上培训”“加油站安全管理线上培训”等30期线上专题培训,全区参加专项考试人数共计105741人次。

  (五)监督保障

   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明确科室、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组织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题培训2次,培训人员31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文件公开还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及时。二是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学习政策文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下步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政务公开效率与质量。二是统筹协调科室分工,合理分配人员,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和培训,重视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形成定期报送信息和定期通报制度,高质高效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崂山区应急管理局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4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其中协办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把关。现有“崂山应急管理”众号1个,发布信息678余篇,粉丝总数64088人,阅读总量18.3万余人次。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文件下载】

  WORD版: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