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收藏
青岛市崂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0
字号: 【小】 【中】【大】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崂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崂山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49号;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66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优化信息供给质量,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更快速、更精准地触达社会公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7条,其中公文法规2份,规划、计划信息8条,财政、财务信息6条,工作信息14条,年度工作报告1篇,事故调查报告1篇,政策问答5条。“崂山应急管理”公众号共推送正面文章880篇,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拓宽了群众对治理效能的参与度、认同感。

2025年举行“筑牢崂山防火屏障 守护青岛生态绿肺”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一次,以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为核心,以凝聚社会共治合力为目标,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举措,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森林防火格局,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夯实基础,助力生态美丽崂山建设行稳致远。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比增长75%。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安全生产、森林防火、行政法规等方面,我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答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级审核机制,确保各科室明确职责范围和信息公开流程,保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流程,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周期管理。建立健全由局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崂山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崂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依托区政务网站强化信息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维护并做到政务内容及时更新;积极拓宽公开途径,与崂山融媒体中心、青岛早报等主流媒体持续保持密切协作,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通过“崂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应急常识、预警信息、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普及等内容,截至2025年,该公众号全年阅读总量9.74万人次,关注人数6.4万人。同时,围绕不同专业、行业和层次需求,分类开展多样化培训,有效弥补线下培训不足的问题。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考试,共计49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参与。其中,金属冶炼6名、粉尘涉爆13名、危化品30名。

(五)监督保障

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相关业务科室职责分工,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积极参与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不够深入。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内容不够通俗易懂,未能有效转化为群众语言。对公众通过互动渠道提出的疑问,回应有时不够及时、全面。2025年区应急局深化解读回应,提升沟通实效。建立健全政策解读与发布同步机制,对重要政策文件,采用“政策原文+图文解读”、“负责人解读”、短视频、动画等多元化方式进行解读,确保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互动渠道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限时回应公众咨询和关切。

2.平台建设与信息整合有待加强。公众号平台栏目设置有待优化,不同栏目间信息发布存在重复或碎片化现象,未形成高效整合的“一站式”信息服务体系。优化平台功能,推动集成服务。 对局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体检和优化,简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2025年,区应急局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推动应急管理相关通知公告、政策文件、预警信息、安全知识等在不同平台间协同发布、数据同源,探索建设主题式、场景化的集成信息服务页面,方便群众“一窗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崂山区应急管理局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严格遵循《崂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始终将提升公开实效、增强服务意识作为核心导向,通过深化公开渠道智能化转型、推动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政策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服务能力,系统、扎实地推进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3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5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件,已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在崂山政务网“崂山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专栏”中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5年,区应急管理局以深化政务公开机制创新为着力点,持续拓展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构建“线上广泛传播、线下精准送达”的双轨解读模式,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平台,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综合运用短视频、图解、现场宣讲等生动形式,推动政务公开更接地气、更入人心,有效增强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公众获得感。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崂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aoshan.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