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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4•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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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6日,崂山区人民政府对《崂山“4·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青崂政字〔2023〕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鲁安发〔2021〕20号)、《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青安办〔2021〕3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4年2月19日下发了《关于对崂山“4·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成立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2月22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工作人员,并邀请2名安全生产专家,在事故单位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崂山区深圳路163号)召开了评估会议。评估组以区政府的批复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事故相关单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听取了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检查,开展了询问及情况核实,汇总相关情况形成本评估报告。

二、对有关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单位对事故驾驶员陈X秋做出以下处理: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取消当月安全奖励500元,停班学习39天;核减其绩效工资20000元,分25期扣除;暂时调离本岗位,取消全年大加班。

事故单位对事故其他相关人员做出如下处理:对捷达分公司经理核减绩效工资1000元;对捷达分公司安全分管经理核减绩效工资1200元;对捷达分公司安全科负责人核减绩效工资1300元。

三、对事故单位处理情况

崂山区交通运输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对事故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市交通局对事故相关单位开展约谈,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组织召开了事故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和吸取事故教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1.加强人员管理。组织驾驶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实际案例加强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意识,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技能和遵守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杜绝各类违章行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驾驶员安全驾驶考核,以此倒逼驾驶人员自觉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2.加强车辆管理。制定颁布了《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并要求严格落实。对营运车辆进行了安全技术专项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利用车载监控等智能化系统,杜绝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礼让斑马线、驾车闲谈等违章违法行为。

3.加强节假日、重点站点执勤、流调工作。公司制定《节假日综合营运保障工作方案》,关注重点线路,做好安全疏导。梳理事故多发路段、时段,做好具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提醒工作。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对车辆进行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保障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制定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合法合规、科学高效。

(二)区交通运输局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于2023年4月12日、6月27日、7月11日及10月25日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安全管理等培训,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开展全覆盖安全培训,持续抓好“晨会”制度,打通企业安全生产最末端的微循环。

(三)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持续开展全媒体宣传工作,同步开展各类、各级新闻媒体宣传,组织记者做好随警采访报道。2023年共计走进学校70余次,进农村130余次,进社区70余次,进企业20余次,邀请企业进警营1次;会同文旅、广电、应急管理,街道,村委等部门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提高农村地区“一栏一牌一喇叭”宣传阵地,80余个行政村已100%建成,全覆盖式的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在市中院的牵头下,进行“送法进万家”活动两次;通过分局组织的“山海警民情”进社区巡演活动,进行宣讲5次;通过与群众互动和实验,模拟体验等方式,普及各类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五、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从本次事故的经过可以看出,事故驾驶员未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反映出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对薄弱:一是安全教育培训未能达到应有效果;二是对驾驶人员的考核力度不够;三是对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安全运营的应对措施尚存不足。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安全生产工作有所改进。事故单位要持续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日常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工作,加强节假日和重点时段运营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先进技术的作用,利用车辆智能化系统,对行车安全进行实时提醒,对周围环境进行实时监测,最大限度提高车辆行驶和运营安全。

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

按照区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相关单位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以上责任追究及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经评估工作组讨论,予以通过。

崂山“4·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