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6日,崂山区人民政府对《青岛胜冠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11·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青崂政字〔2025〕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崂山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5年6月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青岛胜冠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11·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成立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6月10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并邀请2名安全生产专家,在青岛地铁5号线地铁大厦站项目部会议室(市北区郑州路23号)召开了评估会议。评估组以区政府的批复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事故相关单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听取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加强事故警示宣传教育、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对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的相关情况报告,以及各事故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检查、询问及情况核实,汇总相关情况形成本评估报告。
二、对有关人员处理情况
(一)青岛胜冠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解除与泵车操作手孙X良的劳动合同,扣除其当月全部绩效及奖金。
(二)达州茂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对驻现场负责人刘X辉罚款5000元;对混凝土班组长唐X永罚款2000元;对安全员何X罚款2000元。
(三)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公司对项目经理肖X星罚款10000元;对生产副经理杨X勇罚款5000元;对安全总监马X斌罚款5000元;对工区主任秦X友罚款2000元;对值班安全员王X明罚款2000元。
(四)北京铁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公司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李X华罚款3000元,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地铁大厦站专业监理工程师马X波清退处理。
三、对事故单位处理情况
崂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给予青岛胜冠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青岛胜冠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吕X建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陆佰陆拾伍元贰角的行政处罚。以上罚款已按期上缴。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青岛胜冠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深刻反思和吸取事故教训,对存在的问题进了整改:1.完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3.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闭环管理;4.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培训;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培训质量,确保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达州茂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深刻反思和汲取事故教训,对存在的问题进了整改: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开展全员隐患排查治理;2.强化培训考核。春节后,该公司对返青人员进行了重新遴选和安全教育,新老员工全部参加由甲方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信号司索工、电气焊工、电工、架子工等特种工追加专项培训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3.施工期间坚持开展晨会、周一安全学习专题会和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
(三)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项目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深刻反思和吸取事故教训,对存在的问题进了整改:1.强化施工安全管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对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现状进行梳理和提升,对协作方资质查验、设备进场使用前验收、安全培训交底、风险辨识、设备操作、施工安全管理等各环节进行逐一核查,针对泵车验收、安全培训交底和施工安全管理等薄弱环节制定了整改提升措施。2.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重新制定了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从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安全防护、“三违”行为管控、班组建设活动开展和应急等进行再培训再教育。
(四)北京铁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事故发生后,该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深刻反思和吸取事故教训,对存在的问题进了整改:1.加强制度建设。编制了《监理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并对全体监理成员进行宣贯学习、培训交底;2.加强泵送设备验收。进场前勘验,进场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3.加强操作人员持证检查;4.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混凝土浇筑前对班组全员进行再交底、再培训;5.严格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方案、交底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并上报监理部;6.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高风险作业、关键工序现场带班。
(五)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强化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履约管理:1.在智慧工地系统新增机械设备“一机一档”管理模块,进一步从“人、机、门”系统抓实车辆设备和司机智慧化门禁管理;2.在智慧工地平台中开发完成了起重吊装、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四类高危作业的云审批、云监管系统,提升危险作业审批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水平;3.印发了《约谈机制》《事故隐患分级停工预警及反面观摩机制》,明确了针对现场发现问题的多元化处理措施。加强各线路管理,压实后方公司管理责任,及时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结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清单》等文件要求,梳理《安全管控生命线》清单,并与约谈机制、事故隐患分级停工预警及反面观摩机制形成联动,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分级管控。
(六)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警示宣传教育,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对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发生: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隐患。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下发停工通知书,要求事发项目青岛市地铁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05工区停工整改,全面排查整治现场安全隐患;组织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对事故进行全线网警示通报,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2.开展专题培训,强化安全管控水平。结合2025年度第一期“专家讲堂”和2025年度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培训会,还原事故经过、追溯管理漏洞,针对性提出规范设备进场验收、强化风险辨识等防范策略,为参训单位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实践导向。3.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工程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工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机械设备尤其是外租设备的安全管理;印发《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在2025年开展为期一年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建立机械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机械设备从进场到退场的全流程闭环管理,防范遏制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4.规范“三特”人员管理。印发《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实施“三特”人员岗前能力复核制度(试行)的通知》,扩展“三特”人员范围、明确人员分类、提出工作要求,尤其是对特殊作业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做到“凡进场必复核”,确保进场人员能力素质满足现场安全施工需要。
五、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从本次事故的事故经过和事故调查结论可以看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违章作业;施工单位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操作规程缺失;协作方沟通配合不畅,以上这些因素导致事故的发生。反映出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短板,具体体现在:1.建章立制未落到实处,安全操作规程未覆盖所有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2.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未能真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3.相关方管理缺失,各协作方安全责任边界不清,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职。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安全生产工作有所改进。事故单位要持续汲取事故教训,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
按照区政府对《青岛胜冠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11·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相关单位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以上责任追究及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经评估工作组讨论,予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