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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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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崂政发〔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05-07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00014
生效日期 2020-05-07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市场监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60086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崂政发〔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05-07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00014
生效日期 2020-05-07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市场监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60086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27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区级各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关工作制度;利用云商平台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抽查结果部门间互联共享、互认互用。

  2022年年底前,全面构建以风险监管为目标,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共治监管为依托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实现协同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应用云商平台。依托崂山云商平台,进行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现全程电子化管理。崂山云商平台对各部门监管服务信息实行归集应用,实现与省平台的数据互联共享。

  (二)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区级各相关部门统筹制定本级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区市场监管局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公开。

   年度抽查计划应当涵盖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三)维护随机抽查“两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省、市级制定的建设标准,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辅助开展。

  (四)建立联合抽查运行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本辖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起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参与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抽查范围、比例、事项、方法、步骤、时间等。按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并按照省、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抽查工作细则、工作指引组织实施。

  抽查工作可采用综合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等,方式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推进智能化建设,执法全过程可通过崂山云商平台、执法人员移动端APP实现记录。区市场监管局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协调解决省工作平台、崂山云商平台在我区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强化结果公示运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崂山云商平台。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动态监测能力。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对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首次非法律强制处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帮促整改的免罚制度。

  (六)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各相关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实施检查、处置;对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可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予以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青岛市崂山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附后),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其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文件关于市场监管领域各级相关部门及其执法检查人员可以免除行政责任和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纪律约束。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培训,提高协同监管能力和水平。司法部门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和换证等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崂山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崂山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 黄应胜  副区长

     副召集人: 杜  萍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梁  光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胡苗苗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唐  超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曲  巍  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生态部部长

             王京彪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林振华  崂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法坤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罗  睿  区司法局副局长

             石登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和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建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本金 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马会勤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天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沈卫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调研员

              刘洪正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维良  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柴晓晨  区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徐晓东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牟彦高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赵菲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处级领导干部

              刘文东  区综合统计中心主任

              段存恩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

              曲  波  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

              姚爱民  崂山区税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