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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崂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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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青崂政办字〔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03-08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10026
生效日期 2021-03-08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7260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青崂政办字〔2021〕6号
成文日期 2021-03-08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10026
生效日期 2021-03-08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7260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崂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大川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

  唐  铭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宋  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陈  虹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修子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姜学环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付长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矫双庆  区司法局局长

  林  青  区财政局局长

  牛永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军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杜  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  波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树人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曲在玉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伦山  区法院党组成员

  林  海  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主任

  王泽英  崂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肖  波  崂山区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王修子兼任办公室主任。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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