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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崂山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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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3-06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000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7091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03-06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000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7091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71号)要求,现将崂山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崂山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附件

  崂山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崂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

  崂山生态环境分局

    附件:关于公布崂山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崂山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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