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崂政办小字头〔202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索引号 | 00211919500020020210031 |
| 生效日期 | 2021-09-15 | 废止日期 | |
| 政策咨询部门 |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8036610 |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有效 | |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字号 | 崂政办小字头〔202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15 |
| 索引号 | 00211919500020020210031 |
| 生效日期 | 2021-09-15 |
| 废止日期 | |
| 政策咨询部门 | 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8036610 |
| 主题分类 | |
| 有效性 | 有效 |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为深入贯彻省市“一业一证”“一事全办”改革,按照《数字青岛2021年行动方案》、高效青岛建设攻势的有关部署,加快推进审批服务数字化转型,聚焦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需求,实现“一件事”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和数字化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与行政审批、服务和管理的深度融合,通过多流程优化整合、多部门线上办理、多场景智慧应用,打通群众办事堵点,补全审批服务链条,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探索“一件事”电子档案归集。为全力打造“高效便捷、智能省事、温馨舒适”的智慧审批新生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统一办事平台,实现“一网通办”
(一)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崂山站”开设申报端口,依托统一审批系统实现“一口申报、分类审批、统一出证”的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只需单点登陆,即可完成“一件事”全流程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负责)
(二)“一件事”全流程一网通办。行政审批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用统一审批系统对线上数据进行审核,线上反馈审核意见或踏勘等特殊环节的结论,实现一件事全流程“一网通办”。使用专有系统办理的部门应加快推进专有系统数据接入统一审批系统。(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整合优化“一件事”办理流程
(三)将办成“一件事”涉及的多环节整合为“一流程办到底”。以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为例,将民办非法人单位名称核准、办学许可、民办非法人单位设立登记、现场踏勘、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公章刻制、证照申领、民办非法人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非法人印章备案9个办理环节整合为1个流程。申请人自提出名称核准起,可通过网上办事平台完成自主申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审批进度查询、公章刻制、申领证照等,全流程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崂山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智能化设计填报界面
(四)颗粒化梳理事项要素,开发在线申报表单共享映射功能,全流程重复要素只需填报一次,自动映射到表单相应位置,实现申请填报要素最少。(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
(五)增加填报逻辑判断功能,限定表单填报内容,引导申报人自主申报,最大限度降低填报难度,减少申报环节人工干预,大幅降低填写错误。(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
(六)在申报界面之前梳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供申报人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为提出申请做好准备。(区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
四、多部门审批数据资源共享
(七)利用技术手段打破地域限制,逐步探索扁平化审批模式,加强多部门工作协同性。结合审批需求,深入发掘已经具备共享条件的基础数据可用性,分析系统间逻辑关系。在申报过程中加入企业登记信息、企业信用信息、人口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动产登记结果等系统自动比对环节,实时反馈结果。对于审批流程前一环节产生的审批数据,后一环节自动获取并免予审核。(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崂山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探索审批数据在多场景多领域的依申请授权使用模式,打造无人工干预数据自动比对的应用场景。(区行政审批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负责)
五、应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构建电子档案数据库
(九)结合全流程无纸化审批,生成“一件事”全流程所有审批事项及行业综合许可证的电子证照。探索在“爱山东青e办”“崂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移动端的“掌上亮证”模式。(区行政审批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负责)
(十)行政审批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指导下,申领本机关电子印章,配合完成审批各流程和环节的电子印章配置。利用青岛市企业开办电子签署中心平台,生成符合《电子签名法》的可靠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满足申报人、出资人、法人远程授权的需求。(区行政审批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负责)
(十一)高标准构建电子档案数据库,完善全流程电子档案归集,打造无纸化审批模式。对于全流程网上申报事务,申请人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审批部门不再打印保存纸质档案。对于线下提交的纸质档案,由审批部门负责扫描入电子档案库。不断探索完善电子档案查询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做好安全保管和数据备份。(区行政审批局、区档案馆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十二)选取民办非行业“一件事”作为改革试点。充分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利用多部门审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实施优势条件,先行探索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全流程无纸化审批。(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拓展至变更、注销等情形,延伸到企业法人高频常办事务领域。(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步骤
(十四)2021年8月底前,完成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全流程无纸化审批站点建设,同步发放一件事全流程3张电子证照。2021年12月底前,至少推出5种办理情形,拓展至不少于3个主题事务,实现全流程电子档案归集。此后,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成效逐步拓展改革范围和领域。
八、保障措施
(十五)提高思想认识。各牵头部门要把推进审批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任务分解到位、加强工作调度、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单位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一件事”全流程无纸化智慧审批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落地实施情况;加强重要事项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负责做好政务服务平台支撑、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要统筹财政资金使用,加强对审批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的资金保障。在依法依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方式,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建设运营新模式,鼓励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
(十八)注重宣传引导。结合审批服务数字化转型改革流程、工作成效等内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