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收藏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崂山区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工作重点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13
字号: 【小】 【中】 【大】 【打印】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崂政办小字头〔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06-13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200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区住建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9781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崂政办小字头〔2022〕11号
成文日期 2022-06-13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2002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区住建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9781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将攻坚任务抓实抓细,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重点。

  一、年度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完成一批攻坚指标任务,打造一批“红色物业”亮点,推动落实各部门执法进小区,有效形成监管合力,从根本上改善物业管理“散”的现状,实现物业管理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形成城市社区治理新格局,全面推动我区物业行业发展水平和城市基层治理水平“双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年度任务

  (一)持续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制

  1.发挥好区物业行业党委牵头作用。结合市级“红色物业”党建工作示范点评选,继续打造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红色物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由属地街道按照1:3的比例推荐物业服务质量好、党建工作突出的物业项目,经区物业行业党委牵头组织验收后上报市级主管部门。至少指导创建市级“红色物业”示范点 2个,实现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发挥好党员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及运行中的作用。各街道在持续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业主委员会选举流程,充分挖掘和吸纳党性觉悟高、热情担当和乐于奉献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严格落实联审把关机制,强化业主委员会“红色基因”,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党员比例。

  (二)不断加强业主委员会组建和监督

  3.提高商品房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年底前新组建业主委员会15个,其中,金家岭街道完成12个,中韩街道完成2个,沙子口街道完成1个,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60%。

  4.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在已建立《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对街道落实上述制度情况的检查考核,促进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

  5.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管理。对发现存在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挪用、侵占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共有资金;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以及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利用职务便利减免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篡改、隐匿、毁弃保管的文件、物品;违规泄露业主信息等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

  (三)积极推动各职能部门执法进小区

  6.建立住宅小区物业工作网格专班。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格员、业委会、物业企业项目经理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成立小区网格专班,覆盖到每个住宅小区,将专班成员联系方式在小区内公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实施网格管理,针对小区内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应工作职责,由相应专班成员随时予以解决,对于难点问题,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小区专班联席会议,按照共商共议、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原则,加强协调调度,深入一线、现场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7.聚焦“重点整治”,抓实整治任务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按照区纪委《印发<关于聚焦“七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重点>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物业企业违规收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难、查处难等焦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履职尽责,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协同联动,将政府监管延伸到小区,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8.强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制度运用。各街道要结合日常的监督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好“发现-制止-上报”制度,职责不清或整改无效的由街道及时召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消防、城管、环保等部门执法进小区,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形成“违法信息互通、执法工具联动、执法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部门执法合力。

  (四)持续提升物业行业发展水平

  9.加强物业企业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加强指导物业企业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物业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比例,年内创建样板小区2个,并适时组织分批分类观摩学习。

  10.开展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全公示。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规范企业行为,增强服务透明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行业自律净化,创造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的良好环境,实现100个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全公示,其中,金家岭街道完成80个;中韩街道完成15个;沙子口街道完成5个。

  11.积极实施无物业管理的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式小区和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街道要全面排查物业服务覆盖情况,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奖补方案,对积极参与、有效履职的接管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项资金补助,积极推动58个无物业服务小区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年底前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其中,金家岭街道完成36个,中韩街道完成2个,沙子口街道完成20个。

  12.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每季度组织开展物业法规和有关案例培训学习,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物业企业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结合各部门、各岗位工作实际,分层组织物业法规、操作规程、有关案例培训学习,大力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

  13.发挥好物业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物业协会换届工作,引导协会发挥好行业引领作用,加强对物业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物业服务企业实务操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案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行业前景展望等方面的课题研究,促进全区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4.加强物业企业和小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省市区有关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法典》《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约定,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防部门继续鼓励指导各街道在消防设施缺失的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

  (五)大力推广物业管理智慧化应用

  15.大力推广智慧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普及使用。在主城区各街道大力推广智慧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普及使用工作,快速提升智慧物业覆盖面,提高物业智慧化管理应用水平。

  16.结合市级物业管理智慧平台的落地,试点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开展物业企业选聘或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结合15个业主委员会组建任务,推广实施线上投票方式,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区物业联席会、局街联席会、专题调度会,对攻坚任务全面实施工作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考核化。各部门、各街道要按照责任明确、齐抓共管、事务共商、责任共担的原则,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强力推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解决好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加强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协助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结合政策制定,提供采购第三方服务和对物业公司进行奖补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考核奖惩。按照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崂山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与服务等级动态调整办法(试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对物业企业开展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健全我区物业行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加强对物业行业企业的信用管理。

   附件:2022年度崂山区物业管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2022年度崂山区物业管理攻坚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目标

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完成

时限

1

发挥好区物业行业党委牵头作用。结合市级“红色物业”党建工作示范点评选,继续打造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红色物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由属地街道按照1:3的比例推荐物业服务质量好、党建工作突出的物业项目,经区物业行业党委牵头组织验收后上报市级主管部门。至少指导创建市级“红色物业”示范点 2个,实现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结合市级“红色物业”党建工作示范点评选,至少指导创建市级“红色物业”示范点 2个。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实现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2

发挥好党员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及运行中的作用。各街道在持续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业主委员会选举流程,充分挖掘和吸纳党性觉悟高、热情担当和乐于奉献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严格落实联审把关机制,强化业主委员会“红色基因”,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党员比例。

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健全完善业主委员会选举流程,严格落实联审把关机制,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党员比例。

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3

提高商品房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年底前新组建业主委员会15个,其中,金家岭街道完成12个,中韩街道完成2个,沙子口街道完成1个,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60%以上。

新组建业主委员会5个。

各街道办事处

4月前

新组建业主委员会2个。

各街道办事处

5-6月

新组建业主委员会8个。

各街道办事处

7-9月

4

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在已建立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对街道落实上述制度情况的检查考核,促进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

强化《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强化《业主委员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强化《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监督制度》的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5

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管理。对发现存在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挪用、侵占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共有资金;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建设、物业单位以及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利用职务便利减免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篡改、隐匿、毁弃保管的文件、物品;违规泄露业主信息等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

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管理,对于发现存在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

崂山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6

建立住宅小区物业工作网格专班。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网格员、业委会、物业企业项目经理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成立小区网格专班,覆盖到每个住宅小区,将专班成员联系方式在小区内公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实施网格管理,针对小区内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应工作职责,由相应专班成员随时予以解决,对于难点问题,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小区专班联席会议,按照共商共议、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原则,加强协调调度,深入一线、现场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区级每半年召开物业联席会议,研究物业行业领域发展有关问题,研究有关重点难点物业管理难题。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联席会成员单位

每半年

街道每月召开物业联席会议,研究群众反映热点问题,解决物业投诉有关难题。

各街道办事处及联席会成员单位

每月

社区居委会每半月召开物业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居民反映的物业有关问题。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联席会成员单位

每半月/随时

社区居委会牵头实施网格管理,住宅小区物业工作网格专班针对小区内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应工作职责,由相应专班成员随时予以解决,,对于难点问题,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小区专班联席会议,加强协调调度,深入一线、现场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7

聚焦“重点整治”,抓实整治任务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按照区纪委《印发<关于聚焦“七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物业企业违规收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难、查处难等焦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履职尽责,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协同联动,将政府监管延伸到小区,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按照区纪委《印发<关于聚焦“七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月前

结合专项整治方案,从行业管理角度,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行业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1月前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履职尽责,开展物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协同联动,将政府监管延伸到小区,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崂山公安分局、崂山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

11月前

8

强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制度运用。各街道要结合日常的监督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好“发现-制止-上报”制度,职责不清或整改无效的由街道及时召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消防、城管、环保等部门执法进小区,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形成“违法信息互通、执法工具联动、执法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部门执法合力。

用足用好各领域执法工具,督促企业落实“发现-制止-上报”制度,强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制度的运用,促进各部门执法进小区。

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崂山公安分局、崂山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

11月前

形成“违法信息互通、执法工具联动、执法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部门执法合力。

11月前

9

加强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比例,年内创建样板小区2个,并适时组织分批分类观摩学习。

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街道办事处

10月前

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比例,年内创建样板小区2个,并适时组织分批分类观摩学习。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10

开展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全公示。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规范企业行为,增强服务透明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力行业自律净化,创造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的良好环境,实现100个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全公示,其中,金家岭街道完成80个;中韩街道完成15个;沙子口街道完成5个。

完成30个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全公示。

各街道办事处

4月前

完成27个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全公示。

各街道办事处

5-6月

完成43个居民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全公示。

各街道办事处

7-9月

11

积极发挥区级层面统筹协调指导作用。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式小区和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各街道要全面排查物业服务覆盖情况,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奖补方案,对积极参与、有效履职的接管无物业服务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项资金补助,积极推动58个无物业服务小区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年底前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其中,金家岭街道完成36个,中韩街道完成2个,沙子口街道完成20个。

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开放式小区和改造后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月前

积极推动14个商品房小区无物业服务小区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

各街道办事处

4月前

积极推动11个商品房小区无物业服务小区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

各街道办事处

5-6月

积极推动23个商品房小区无物业服务小区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

各街道办事处

7-9月

积极推动10个商品房小区无物业服务小区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

各街道办事处

10月前

12

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每季度组织开展物业法规和有关案例培训学习,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物业企业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结合各部门、各岗位工作实际,组织物业法规、操作规程、有关案例培训学习,大力提高物业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

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每季度组织开展物业法规和有关案例培训学习,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

物业企业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结合各部门、各岗位工作实际,组织物业法规、操作规程、有关案例培训学习,大力提高物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底

11月底

13

发挥好物业协会行业作用。推动物业协会换届工作,引导协会发挥好行业引领作用,加强对物业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物业服务企业实务操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案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行业前景展望等方面的课题研究,促进全区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推动物业协会换届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月前

引导协会发挥好行业引领作用,促进全区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0月前

14

加强物业企业和小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省市区有关物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法典》《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约定,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防部门继续鼓励各街道在消防设施缺失的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治理物业管理区域消防隐患。

加强物业企业和小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消防部门继续鼓励各街道在消防设施缺失的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治理物业管理区域消防隐患。

崂山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15

大力推广智慧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普及使用。在主城区各街道大力推广智慧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普及使用工作,提高物业智慧化管理应用水平。

在主城区各街道大力推广智慧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普及使用工作,提高物业智慧化管理应用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16

结合市级物业管理智慧平台的落地,试点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开展物业企业选聘或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结合15个业主委员会组建任务,大力推广线上投票方式,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效率。

结合市级物业管理智慧平台的落地,试点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开展物业企业选聘或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结合15个业主委员会组建任务,大力推广线上投票方式,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效率。

各街道办事处

11月前

解读

暂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