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崂政办小字头〔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索引号 | 00211919500020020230004 |
生效日期 | 2023-01-19 | 废止日期 | |
政策咨询部门 | 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8896136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崂政办小字头〔2022〕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索引号 | 00211919500020020230004 |
生效日期 | 2023-01-19 |
废止日期 | |
政策咨询部门 | 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8896136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中华蜜蜂种质资源安全管理和保护利用、防治外来物种侵害、加快推进我区绿色生态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青岛市市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划定崂山区中华蜜蜂保护范围。
一、中华蜜蜂保护范围
崂山区中华蜜蜂保护范围包括以中华蜜蜂良种繁育养殖和蜜粉源植物种植场所为中心的半径3000米区域,以及崂山风景区相关区域。分别为:金家岭街道午山社区东南侧山体(主要为逍遥谷、烟台顶、午山、烟台山);中韩街道枯桃社区南侧山体(主要为老寨顶、平顶山、围子、桃园);沙子口街道大石村水库北侧山体(主要为旱大岭沟、折崮顶、青山顶、峨涧、南九水);沙子口街道登瀛水库北侧山体(主要为团团崮、董家庙南坡、登瀛北涧、小崂顶、大庵子、蛤蟆涧);沙子口街道流清河水库西南侧山体(主要为黑石沟、莲花尖、蟹子夹、响水庵、前风庵、梧桐沟);王哥庄街道王山口社区西北侧山体(主要为烟台顶、塔山);王哥庄街道西山社区北侧山体(主要为柱顶山、石涧口、囤山、马头涧);北宅街道南北岭社区西侧山体(主要为北草顶、大崂南山、劈石口、鳖石、躲荒崮);北宅街道枣行社区西南侧山体(主要为华楼山、荆枝庵、五龙涧、大崮顶、东大崮);北宅街道北涧社区西北侧山体(主要为雾露顶、百果山、莲花北山);不在以上范围的崂山风景区相关区域范围。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效
(一)建立健全中华蜜蜂品种引进审批制度,严禁外来品种引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影响、干扰保护范围内中华蜜蜂产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护范围内饲养的非中华蜜蜂有序迁移出保护范围。
(二)在保护范围周边我区行政辖区各主要交通路口、重要地段设立标识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保护范围标识牌。
(三)加强转地放蜂监管,转地放蜂者应当持《养蜂证》和检疫合格证明,到崂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崂山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合会联系落实放蜂场地并服从调剂安排。转地放蜂者,不得进入保护范围内放养西方蜜蜂,不得擅自强行占有或随意改变放蜂场地。未经崂山区动物检疫部门出具证明的蜜蜂运输车辆,不允许进入崂山风景区各游览区。
(四)保护范围内禁止随意施用危害中华蜜蜂的药物,严格控制在植物开花期的病虫害飞防、农作物施用农药。遇有国家重大林业病虫害部署飞防作业时,要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伤害中华蜜蜂。
(五)加强保护范围内蜜粉源植物培育和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挖掘、非法砍伐蜜粉源植物。
(六)加强对野生中华蜜蜂的管理,禁止非法捕获、出售野生中华蜜蜂及破坏栖息地等行为。
(七)加强对所有养蜂地点的经营监管,不得占路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和景区景点。
三、有关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崂山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文旅委有关处室(场、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支持,加强保护范围内中华蜜蜂良种繁育养殖、蜜粉源植物种植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防止和控制伤蜂、盗蜂、混种、疫病传染等情况,为中华蜜蜂繁育养殖提供安全保障,加快促进我区中华蜜蜂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崂山区中华蜜蜂保护范围示意图
备注:1#金家岭街道午山社区东南侧山体;2#中韩街道枯桃社区南侧山体;3#沙子口街道大石村水库北侧山体;4#沙子口街道登瀛水库北侧山体;5#沙子口街道流清河水库西南侧山体;6#王哥庄街道王山口社区西北侧山体;7#王哥庄街道西山社区北侧山体;8#北宅街道南北岭社区西侧山体;9#北宅街道枣行社区西南侧山体;10#北宅街道北涧社区西北侧山体。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