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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青崂政字〔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索引号 | 00211919500020020230005 |
生效日期 | 2023-02-08 | 废止日期 | |
政策咨询部门 | 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8996009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有效 |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青崂政字〔2023〕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08 |
索引号 | 00211919500020020230005 |
生效日期 | 2023-02-08 |
废止日期 | |
政策咨询部门 | 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8996009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公布如下:
黄应胜同志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
联系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金融保险机构。
李维波同志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发展、商务、投资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局)、区商务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
联系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民族宗教局、区贸促支会(崂山商会)、区科协、高校、科研院所、青岛海关、通信单位。
区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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