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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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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崂政字〔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2-08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30005
生效日期 2023-02-08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6009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崂政字〔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2-08
索引号 00211919500020020230005
生效日期 2023-02-08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6009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公布如下:

  黄应胜同志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

  联系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金融保险机构。

  李维波同志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发展、商务、投资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局)、区商务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

  联系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民族宗教局、区贸促支会(崂山商会)、区科协、高校、科研院所、青岛海关、通信单位。

  区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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