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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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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崂政字〔2023〕28号
成文日期 2023-09-19 索引号 19059120231219170328
生效日期 2023-09-19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崂政字〔2023〕28号
成文日期 2023-09-19
索引号 19059120231219170328
生效日期 2023-09-1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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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公布如下:

杨克敏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王  春同志负责文化和旅游、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文化和旅游局。

黄应胜同志负责地方金融监管、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委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

联系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证监局、金融保险机构。

徐奎旺同志负责区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防动员(人防)、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自然资源(林业、海洋)、统计、城市更新(两改)、张村河两岸区域开发建设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新旧动能办、国防动员办)、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统计局、区城市更新推进中心。

联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中韩街道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财政部青岛监管局。

李维波同志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发展、商务、外事、投资促进、楼宇经济发展工作,统筹产业园区发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局)、区商务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区楼宇经济发展中心。

联系金家岭街道办事处、各民主党派、区台港澳办、区侨办、区工商联、区民族宗教局、区贸促支会(崂山商会)、高校、科研院所、青岛海关、通信单位。

王海建同志负责民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打私工作。与徐奎旺同志共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沙子口街道办事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青岛市崂山区气象局、崂山消防救援大队。

苏文鹏同志负责教育体育、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畜牧、新闻出版、文物、会展、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浮山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王春同志负责文化旅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教育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畜牧局)、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药局)、区医保局。协助王春同志分管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刘凌同志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交通运输、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值班、政务服务热线、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工作。协助李维波同志负责商务、投资促进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信访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

联系北宅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青岛市国家安全局崂山分局。

王军同志负责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助徐奎旺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城市更新(两改)、张村河两岸区域开发建设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

联系区档案馆、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崂山规划分局、崂山供电中心、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崂山管理处。

许哲(挂职)同志负责高新区专委会相关工作。协助李维波同志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招商及联系驻区高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文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

区政府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多责的原则,对分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疫情防控、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有分管责任,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按要求负责。

区政府成立的各类指挥部、委员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专班等议事协调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调整。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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