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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崂山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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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崂政办小字头〔2023〕17号
成文日期 2023-12-29 索引号 19059120240102165833
生效日期 2023-12-29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6050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失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崂政办小字头〔2023〕17号
成文日期 2023-12-29
索引号 19059120240102165833
生效日期 2023-12-29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6050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失效
规范性文件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23年3月29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布崂山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对5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崂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如下:

一、将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崂山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区总体规划》和区应急局承办的《崂山区森林防灭火规划(2023-2035)》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区民政局承办的《崂山区创建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区卫生健康局承办的《崂山区优质医疗资源倍增三年行动方案》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定,现纳入目录管理。

三、将区城市管理局承办的《崂山区加快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名称修改为《崂山区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四、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附件:崂山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崂山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序号

责任单位

决策事项名称

1

区自然资源局

崂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 -2035年)

2

区民政局

崂山区创建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

3

区城市管理局

崂山区清洁能源供热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4

区卫生健康局

崂山区优质医疗资源倍增三年行动方案

5

区市场监管局

崂山区崂山质量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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