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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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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崂政呈〔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1-19 索引号 19059120240205171437
生效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881227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崂政呈〔2024〕2号
成文日期 2024-01-19
索引号 19059120240205171437
生效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881227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崂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高标准打造法治融合创新示范区,全力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区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制定《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年”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6篇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1篇案例被作为市法治建设典型,顺利通过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试点创建国家现场验收评估。创新制发《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动态》6期。

(二)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流程,审查上会议题700余个、发文800余件。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累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1000余件。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问题整改率100%。在全市率先实施自然保护区违建代履行强制拆除模式,1个单位被评为全市“十佳办案集体”。开展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在全市率先编制县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手册。

(三)全面护航城市更新建设。建立挂图作战机制,制定《法治保障作战图》和《法治保障工作任务表》。制定《崂山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工作规程(试行)》和《指引说明》,编制《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指引与规范》手册,率先在全市实现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首创联合审查机制,共联合审查各类文件及合同协议1200余件次。

(四)全力打造金融法务高地。打造青岛金家岭金融法务区,建成融合法律服务等四大业态、承载惠企服务等多项功能、拥有四位一体法务工作体系的综合法务大厦,在全市四个法务中心中率先实现实体运营。出台《关于建设青岛金家岭金融法务区推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扶持标准走在全国前列。打造全国首个法律服务创客平台,举办第四届“相约崂山”金融法治论坛,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交流论坛等活动。

(五)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造一站式、标准化、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新推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34项。发布451项“不罚”“轻罚”事项清单,共办理不罚案件665件。全市首创“进企问需订单答疑”服务模式,帮助企业挽回损失15.24亿元。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案件280件,挽回损失683.18万元。推进“专属公证人”工作,办结公证事项4298件,参与区重点项目监督公证活动226场次。

(六)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制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法、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全市行政复议应诉现场观摩会在我区召开,两件法律文书获评市“十佳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推进“和事崂”调解品牌建设,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全周期化解制度,全年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2671件,涉及金额达5亿元。打造“崂有法”普法宣传品牌,推出“法治+旅游”融合发展路径,打造“时光中的民法典”等17处法治宣传阵地。

(七)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宣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全年组织会前学法7次、法治专题讲座3次,举办“崂山法治讲堂”10期。拓宽“12345”政务热线等民意表达渠道,共受理群众投诉14万余件,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协商制度,接受区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法治意识不强,重点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年度行政诉讼败诉率出现上升,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水平尚需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足,“法泽崂山”法治品牌影响力仍需增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实法治政府“巩固深化年”建设。压实街道、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迎接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实地评估。出台我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建成智慧化合法性审查系统。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开展好普法大讲堂、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等工作。

(二)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1+5+5”行政复议及应诉全流程管控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有机衔接。加强府院联动,推动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升级改造行政复议听证室,提升听证智能化水平。

(三)强化城市更新建设法治保障。优化联合审查机制,健全合法性审查流程。依法妥处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历史问题化解+现实纠纷解决+长远规划发展”共同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典型案例+专题分析”等方式,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及时总结经验。

(四)深化金家岭金融法务区建设。争取青岛中央法务区落地崂山,加速推进金家岭金融法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项目启用。制定法律服务业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全面实施“招大引强”“本土培育”工程,实现法务大厦多元化业态集聚。

(五)打造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金智企法律服务中心、“崂法宝”惠企平台建设,深化“引法强链”等工作模式。推进“专属公证人”工作,建设全覆盖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构建“和事崂”品牌建设体系,提供更加精准公共法律服务。

(六)提升崂山法治文化影响力。强化立体化普法宣传体系,创新推进法治阵地标准化建设。围绕“法治+金融”等主题,打造法治街区等特色法治宣传阵地。丰富“崂山法治讲堂”“崂有法”线上课堂等载体,不断提升崂山法治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