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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在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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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青崂政办字〔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06-20 索引号 19059120240807092925
生效日期 2024-06-20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9831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青崂政办字〔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06-20
索引号 19059120240807092925
生效日期 2024-06-20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9831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现调整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在庵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开展工程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工程建设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认真落实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在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崂山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在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编号:07常在庵

地址: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社区北

时代:明代

保护范围:东至常在庵东山墙外廓线,南至常在庵现状台基边界外扩1米,西、北以常在庵院墙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张村小学旧址以东约45米,南至常在庵以南第一排民居院落南侧,西至常在庵以西第三排民居院落西侧,北至张村小学旧址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