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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崂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08
字号: 【小】 【中】 【大】 【打印】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青崂政办字〔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07-08 索引号 19059120240807093551
生效日期 2024-07-08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9158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青崂政办字〔2024〕14号
成文日期 2024-07-08
索引号 19059120240807093551
生效日期 2024-07-08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9158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崂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崂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9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字〔2024〕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安排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活动。活动以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统筹协调为原则,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崂山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全面提高政治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培训必修课。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一批党建引领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的先锋队、模范岗。(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

2.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能力训练,每年制定不少于60学时(未明确具体学时的教育培训按45分钟为1个学时方式计算)的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兼顾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2024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各相关部门要组织跨领域跨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探索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3.全面加强资格管理。根据行政执法主体动态调整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选树比武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二)严格执法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强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突出问题清单,做好问题整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要于2024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行动,形成专项报告报区政府。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停止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监控设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要根据上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制定情况,于2024年11月底前编制公布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3.完善新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实施监管。加强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应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指导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落实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依法处理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各行政执法机关)

(三)深化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实机制,区部门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接受街道指挥调度,根据“三定”方案依法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24〕1号)要求,全面加强审批、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明确移送标准,健全双向移送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有关要求,对存在争议的行政执法问题按照权限加强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行政、海上等行政执法领域探索推进执法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崂山公安分局、崂山生态分局、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四)强化执法保障,优化行政执法工作环境

1.加强队伍保障。根据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推动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向一线倾斜。严格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录,把好公务员队伍入口关。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执法环节中的作用。区司法局要统筹整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加强权益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3.加大财政保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单位预算。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4.加强信息保障。将行政执法数据规范录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行政执法部门自建办案等系统,加快数据标准兼容和数据归集共享,提高数据质量,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各行政执法机关)

(五)健全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1.完善监督体系。区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监督措施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用,协助区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督职责,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优化监督措施。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共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撰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按要求报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3.畅通监督渠道。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联络员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监督联络员人员信息,开展执法监督相关培训,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触角”作用,不断夯实执法监督工作“基石”。组织开展“现场监督”,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全力打造崂山执法监督新样板。(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各项任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健全完善区级层面工作会商机制,区司法局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大数据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上对接,加强对内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推广。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深入挖掘、总结基层一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鲜活案例和经验做法,注重培育选树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加强调度督导。要将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有关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区司法局适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2024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



附件:崂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任务台账


附件


崂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任务台账


序号

一级任务

二级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一)全面提高政治能力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培训必修课。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2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3

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打造一批党建引领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的先锋队、模范岗。

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4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二)全面提升业务能力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着重加强行政执法岗位能力训练,每年制定不少于60学时(未明确具体学时的教育培训按45分钟为1个学时方式计算)的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兼顾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5月底前,长期坚持

5

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6

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6月底前

7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跨领域跨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有关业务培训。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1月底前,长期坚持

8

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9

区司法行政部门探索组织本级相关业务部门联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底前,长期坚持

10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三)全面加强资格管理

根据行政执法主体动态调整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

区司法局

机构改革完成后6个月内

11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符合申领资格的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坚持

12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坚持

13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14

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选树比武等活动。

各行政执法机关

长期坚持

15

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区司法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级部署

16

按照上级要求,推进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根据上级部署

17

二、严格执法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强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梳理突出问题清单,做好问题整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9月底前

18

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行动,形成专项报告报区政府。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9月底前

19

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停止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监控设备,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2月底前

20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21

二、严格执法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


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日常监督和培训。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22

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23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要根据上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制定情况,于2024年11月底前编制公布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1月底前,长期坚持

24

严格落实省统一印发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落实省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引,规范行政执法装备使用。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根据上级要求时限

25

二、严格执法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新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加大监督力度,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各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26

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实施监管。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27

加强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应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广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指导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

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1月底前,长期坚持

28

二、严格执法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新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29

落实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0

依法处理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31

三、深化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职责,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法治建设政策文件。


区司法局

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时限,长期坚持

32

三、深化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落实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指南

各行政执法机关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

33

优化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实机制,区部门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接受街道指挥调度,根据“三定”方案依法履行职责。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9月底前,长期坚持

34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落实《关于优化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青办发〔2024〕1号)要求,压实审批、监管、处罚环节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审批、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35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双向移送机制,明确移送标准。

各行政执法机关、崂山公安分局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36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37

三、深化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按照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工作要求,对存在争议的行政执法问题按照权限加强协调。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38

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行政、海上等行政执法领域探索推进执法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区交通运输局、崂山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39

四、强化执法保障,优化行政执法工作环境

(一)加强队伍保障

根据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推动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向一线倾斜。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40

严格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录,把好公务员队伍入口关。

区委组织部,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41

四、强化执法保障,优化行政执法工作环境

(一)加强队伍保障

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执法环节中的作用。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42

区司法局要统筹整合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区司法局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43

(二)加强权益保障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44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5

四、强化执法保障,优化行政执法工作环境

(二)加强权益保障

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对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给予必要的保障和激励。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6

(三)加大财政保障

要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单位预算。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4月底前,长期坚持

47

要结合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区财政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4月底前,长期坚持

48

四、强化执法保障,优化行政执法工作环境

(四)加强信息化保障

将行政执法数据规范录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行政执法部门自建办案等系统,加快数据标准兼容和数据归集共享,提高数据质量,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

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9月底前,长期坚持

49

五、健全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一)完善监督体系

区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履行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监督措施落地落实。

区司法局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50

基本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区司法局

2024年底前

51

充分发挥司法所协助区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作用。

区司法局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52

五、健全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一)完善监督体系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督职责,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事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53

(二)优化监督措施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区司法局

2024年11月底前,长期坚持

54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共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区司法局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55

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区司法局,区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底前,长期坚持

56

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撰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按要求报送。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根据上级要求

57

(三)畅通监督渠道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联络员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监督联络员人员信息,开展执法监督相关培训。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58

五、健全

监督体系,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三)畅通监督渠道

组织开展“现场监督”,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全力打造崂山执法监督新样板。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4年10月底前,长期坚持

59

六、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措施落地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各项任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10月底前

60

区司法局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大数据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区级层面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区司法局,各相关成员单位

2025年10月底前

61

六、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措施落地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上对接,对内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10月底前

62

(二)强化宣传推广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深入挖掘、总结基层一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鲜活经验做法,注重培育选树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推广,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树立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执法形象。

区司法局,各行政执法机关

2025年10月底前

63

(三)加强调度督导

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

区司法局

2024年底前

64

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

区司法局

2024年9月底前

65

组织完成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底前

66

组织完成实施情况终期评估。

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