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崂政发〔2024〕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索引号 | 19059120250108154115 |
| 生效日期 | 2024-12-30 | 废止日期 | |
| 政策咨询部门 | 崂山区科学技术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8999909 |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有效 | |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 发文机关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
| 发文字号 | 崂政发〔2024〕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 索引号 | 19059120250108154115 |
| 生效日期 | 2024-12-30 |
| 废止日期 | |
| 政策咨询部门 | 崂山区科学技术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32-88999909 |
| 主题分类 | |
| 有效性 | 有效 |
| 规范性文件号 | 无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崂山区建设国内一流科产融合创新型强区行动方案(2024—2028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崂山区建设国内一流科产融合创新型强区行动方案(2024—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建设国内一流科产融合创新型强区,结合崂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核心位置,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围绕“1+3+1”工作体系,即以打造国内一流的科产融合创新型强区为目标,以建设科技创新策源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样板区、科产创新深度融合区为路径,以构建具有崂山特色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为保障,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不断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生态好、创新强、产业兴”,在科技强市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
到2028年,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科产融合发展水平、科技创新治理成效显著提升,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突破6%,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突破14%,市级以上科创平台达到400家以上,技术经纪人总数超过700人,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0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500家,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数量达到7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0%,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四条新兴产业链总规模突破1500亿元,创新型强区的引领力、影响力、竞争力实现国内领先。
二、建设具有全国引领力的科技创新策源示范区
(一)创新引领,凝聚战略科技力量强大合力
1.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完善多层次实验室体系,积极争创全国、省、市重点实验室,为产业发展不断提供原创性和颠覆性技术成果。高标准建设新能源省实验室,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引进培育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快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青岛)参与标志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打造智能家电、虚拟现实产业技术创新高地。支持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全面提升全区的科技创新水平。(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建设全国领先科研机构。支持“中科系”“高校系”等驻区高端科研机构发挥骨干引领作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支撑区域创新高地建设。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科技领军企业来区设立拥有核心技术和科研团队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根据规模和预期效益等,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建设资金扶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服务等方面实现功能升级,打造市场化运营样板。(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3.推动高校院所与地方协同创新。发挥高校院所科教资源集聚优势,完善“企业出题,院所答题”联合技术攻关机制,鼓励高校院所为企业提供“订单式”研发服务。深化高校院所对接沟通机制,及时跟进研发进展,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支持驻区高校院所增设“急需紧缺”专业,培养与地方需求相匹配的高精尖缺人才。开展高校院所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价,将高层次人才引育、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作为重要支持依据。(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二)海纳百川,铸牢高层次科技人才支撑
4.强化科技人才引育。全面推进“汇智崂山”系列工程,加快高端创新人才集聚,依托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和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科学家成长梯队。加快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市场拓展能力、企业管理能力突出的产业领军人才。加快青年人才集聚,深化“乐翱崂”青年人才工作品牌,构建青年发展综合支持体系。加快科技服务人才集聚,大力培育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转移、金融投资等国际化专业人才,打造一批懂市场懂技术的科技服务队伍。(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加强人才载体建设。深化“三同三创”校地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完善高校院所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制度,推行“双导师制”,鼓励人才在科研和产业自由流动,带动更多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转移。发挥创新平台、专业园区、高校院所、领军企业等人才载体作用,加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等支持力度,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建设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引才育才主体作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设“汇智崂山人才家园”,加大人才在安居落户、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方面的保障力度,营造人才近悦远来、安居乐业的发展生态。(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样板区
(一)实施繁星计划,打通成果转化渠道
7.完善技术转移服务。联合高校院所、领军企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组建崂山区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建立技术共享、成果共有、风险共担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成果转化新模式。依托青岛市技术交易市场,试点建设区域技术交易市场,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技术评价、中试孵化、招标拍卖等综合配套服务。采取市场化运营机制,重点引进培育一批具备概念验证、中试服务、应用场景搭建等功能的新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强化技术转移经纪人培育,壮大技术转移服务队伍规模。(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8.实施科技成果全方位储备培育。建立科技成果常态化展示发布机制,面向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平台等创新主体,定期征集重大科研课题进展,形成科技成果清单,每年梳理征集科技成果100项以上。搭建成果转化培育库,构建“储备层—培育层—转化层”分级分类梯次培育体系,根据科技成果所处阶段,实施“一对一”跟踪辅导,在场所、资金、场景、人才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9.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聚焦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概念验证、项目遴选、可行性研究、工艺验证测试等服务。支持建设面向产品试制的中试服务平台,解决产品试制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标准化等问题。支持建设技术优化类中试平台,推进先进工艺技术开发、转化和应用,提升中小企业产品标准化水平。鼓励中试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专利储备,提升技术专利分析预警和导航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10.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坚持需求驱动和技术驱动相结合,分领域设计应用场景清单,以场景验证促进技术创新。开展技术驱动类场景设计,支持高校院所针对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建设早期试验场景,开辟产业新赛道,催生新模式、新业态,引领未来技术迭代突破。开展业务驱动类场景建设,征集发布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智能化产品等企业改造需求,强化数字赋能成果转化效能,探索以数字化助推成果转化的新途径。支持集成应用类场景建设,围绕基层治理、社会民生、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政府重大项目需求和行业制度创新,提供更多优质应用型场景。(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
(二)突出机制创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质效
11.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载体。充分发挥“繁星汇”线上成果对接平台作用,汇集高校院所成果及企业技术需求,开发具备信息发布、匹配对接、查询统计等功能的线上服务平台,促进供需双向对接,打造“繁星汇”工作品牌。设立崂山区科创成果年度榜单,按年度从科技成果库中遴选一批具有原创性、引领性的重大标志性成果,联合媒体宣传推介,营造成果转化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12.健全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培育具有较强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专业评价机构和专家服务团队,建立多元化成果评价体系,从技术逻辑验证、科技成果创新性和成熟度、商业实现可行性、团队能力等维度开展识别,形成科学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强化成果评价应用,发挥评价结果在成果登记入库、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中的增信作用,支持成果评价与技术交易、银行信贷、创业投资等相结合。(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13.支持高校院所成果赋权改革。鼓励高校院所健全单位、科研人员、转化服务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支持高校院所加大成果完成人(团队)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所有权权属比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发明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实施校长基金制度,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通过创业、作价入股方式推进成果转移转化。(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四、建设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科产创新深度融合区
(一)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做大做强现代化产业体系
14.加快推动优势产业数智升级。聚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医药医疗等产业高端化需求和产业链安全,聚焦产业数智化、绿色化转型需求,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支持高能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省市级智能工厂、智能应用场景和数字化车间,推进优势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高端家电、纺织机械、电力装备等产业方向,探索先进工艺、信息技术应用融合,提升装备性能和智能化水平。(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5.加快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聚焦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布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塑造发展新动能。强化人工智能软硬件开发、多场景应用,重点突破信创硬件制造、复杂算法软件研发、模型训练与数据服务等技术。强化虚拟现实技术升级,加快动态环境建模、实时动作捕捉等技术攻关,构建“虚拟现实+”融合创新体系。坚持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双轮驱动发展,加快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智能制造关键设备研制,在细分领域形成技术引领力。加快推进青岛联通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设,规划打造青岛国际数字产业集群。推动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山东分中心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全市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绿色能源、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在新型显示技术、合成生物、固态电池、钙钛矿电池、人形机器人、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细分产业赛道实现突破。(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
16.加快推进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聚焦太赫兹、类脑智能、空天信息、量子信息等领域,结合崂山区产业基础,支持前沿技术研究,催生重大原创性、引领性成果,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核心区。开展前沿性太赫兹科技产业技术及应用研究,推进太赫兹源和探测器等核心元器件的研发,强化太赫兹光谱、成像及通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太赫兹行业数据库。推进类脑智能产业化,支持建立大脑功能神经机制计算模型,开展神经网络算法、类脑智能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进通信、导航、遥感一体化融合模式及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天地一体信息感知、数据传输及智能处理。(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
17.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发展高地。聚焦海洋科技创新,围绕海洋生物医药、船舶与海工装备、海洋信息三大赛道,实施海洋科技攻关专项。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强链”“延链”,推进“蓝色药库”开发计划,培育发展海洋创新药物、海洋生物医用材料及海洋生物功能制品,推进青岛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船舶与海工装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加力突破海工装备系统、智能船舶等领域核心技术,开发海洋监测探测装备、水下机器人、空天信息轻量化、船舶配套装备产品等。推动海洋信息赛道突破远程化、智能化、集群化技术,发展海洋无人装备、先进传感器、海洋大数据、海洋大模型等领域。打造全省首个海洋人才创新园,持续引进集聚海洋高层次人才。(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
18.探索新赛道孵化培育机制。发挥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作用,开展未来产业趋势研究,推动新兴产业与前沿技术跨界融合。依托大学科技园、科技领军企业等建设一批未来产业科技园,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孵化高地,争创高能级、卓越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国有企业、国资载体发挥资源优势和平台功能,加大对未来产业的股权投资力度,建设创新孵化中心等项目载体,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原创性和颠覆性技术的新赛道新锐企业。(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地标型”领军企业
19.提升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支持领军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联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新建校企创新联合体10家以上。支持领军企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增强面向全球的资源配置和整合能力,每年筛选10家以上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创新意识强、研发能力高、成长态势好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加强专业化跟踪服务,给予精准支持,力争在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龙头型和高成长型领军企业。(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持续完善“科小储备—高企育苗—高企认定—高企上市”发展梯队,营造科技型企业孵化、成长、壮大的全生命周期培育服务体系。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提升认定服务水平和日常管理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制度,开展“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力提升。鼓励领军企业开放科技设施、供应链和场景应用,采用内部孵化、技术并购等方式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构建龙头引领、梯队协同、链群互动的发展格局。(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1.强化创新要素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投入准备金制度,围绕核心产品开展技术创新及技术迭代,加大研发投入费用归集辅导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提升研发水平和能力。支持高校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申报市创新券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利用科技创新券购买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服务,对享受市级补贴的企业给予配套支持。整合高校院所仪器设备资源,为企业提供委托研发、仪器租用、设备共享等服务。发挥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服务支撑作用,提升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服务能力。(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建设具有崂山特色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
(一)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加快创新要素高效集聚
22.优化协同创新空间布局。全面融入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海洋生物医药四大专业园区为龙头,依托松岭路科技研发区、株洲路产业创新创业区、张村河转型升级片区,打造层次分明、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三区联动”空间格局。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建设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承接科技成果溢出和转化,打造环高校知识经济圈。鼓励高校院所、区属国企以及社会资本建设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提升对技术创新项目的承载力。(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管委会)
23.构建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和区属投资平台撬动作用,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积极吸引大胆资本、耐心资本来区投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挥金家岭金融区优势,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知识产权抵押贷款、银政合作试点等方式,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的创新融资体系。完善科技金融扶持政策,推广“科创易贷”“科创快贷”“科企贷”等系列科技企业专项信贷产品,落实“人才贷”,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贷款贴息,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办公室)
24.推进开放创新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上合组织成员国等交流合作,推动优势领域新技术、新模式及成套技术产品对外推广应用,培育拓展海外新市场。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治理,提高国际影响力。主动对接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定期举办新经济企业、高科技企业对接会。积极融入胶东经济圈发展,共同打造合作机制完善、要素流动高效、辐射作用显著的区域发展共同体。(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二)优化科技创新服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25.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实施“技术攻关+普惠扶持”相结合的科技创新组织模式,设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项,组织产业链技术卡点攻关。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择优支持,着力解决一批重大产业技术瓶颈。发挥好政府平台作用,定期发布产业技术需求清单,面向国内外征集解决方案,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发榜企业给予支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研发投入奖补等普惠性政策,厚植创新创造沃土。(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大力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深入链接重点产业创新主体,畅通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维权全链条快速保护通道。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构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优化升级,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便民利民、健全完善,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27.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持续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厚植创新文化。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对已勤勉尽责仍未实现项目预定目标的,经评议认可,不予追究科研失败责任,不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办好千山峰会、“千创汇•智崂山”等创新创业大赛品牌活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组织保障
28.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区委科技委员会作用,协调推进解决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健全“决策—咨询—执行—评估”有效衔接、相辅相成的科技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建立由企业家、技术专家、金融专家等组成的科技专家库,为全区科技创新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29.加大投入保障。持续提升财政科技创新投入,健全普惠性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新建区级产业创新项目组群,对重大科技产业创新项目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以立项形式给予专项支持。用足用好“拨投结合”“先拨后股”等支持手段,新建区级产业投资基金集群,支持创新型产业突破发展。构建“行业条块政策”+“服务主体政策”+“产业专项政策”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加大对自主创新、企业发展、产业培育、生态优化等支持力度,推动政策资源更有力、更精准地向科技创新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