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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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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小字头〔2025〕43号
成文日期 2025-09-15 索引号 19059120250918151532
生效日期 2025-09-15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7857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小字头〔2025〕43号
成文日期 2025-09-15
索引号 19059120250918151532
生效日期 2025-09-15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7857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0641.66公顷,涉及中韩街道、北宅街道、金家岭街道、沙子口街道、王哥庄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适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崂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崂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附件1

崂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编号

乡镇/街道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km2)

占比(%)

1

中韩街道

60.08

28.04

2.14

2

北宅街道

3100.62

80.35

38.59

3

金家岭街道

256.42

34.05

7.53

4

沙子口街道

3424.69

109.74

31.21

5

王哥庄街道

3799.85

143.60

26.46

合计

10641.66

395.79

26.89



附件2

崂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