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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崂山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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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崂政办发〔2026〕1号
成文日期 2026-08-27 索引号 19059120260828090026
生效日期 2026-08-27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55580095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崂政办发〔2026〕1号
成文日期 2026-08-27
索引号 19059120260828090026
生效日期 2026-08-27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55580095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划定崂山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辖区内以往禁放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