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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崂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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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崂政发〔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9-23 索引号 19059120260929141100
生效日期 2026-09-23 废止日期 2031-10-09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6050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无
发文机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崂政发〔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9-23
索引号 19059120260929141100
生效日期 2026-09-23
废止日期 2031-10-09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司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6050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无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评估,区政府决定,延长规范性文件《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崂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崂政发〔2021〕6号)有效期至2031年10月9日,原登记号为LSDR-2021-0010003,新登记号为LSDR-2026-0010001。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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