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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崂山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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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11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行政大厦西塔楼1123房间;邮编:266061;电话:(0532)88999559。

  一、概述

  2016年,崂山区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崂山政务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实现“透明政府”。切实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修订完善崂山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导目录(2016版),对公开主要内容进行细化,确定了责任科室、责任人、发布时限和发布方式;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对照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动态补充更新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严格保密审查,认真做好拟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发布信息存档工作;严格监督考核,对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考核、综合测评并纳入科室年度考评。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办公室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扎实稳妥地做好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逐层分解落实,各科室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所要完成的工作、完成的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主动性。切实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不断促进办公室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解决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重要契机,全年共承办市区两级建议提案253件,承办数量位居十区市之首,均已全部按要求办结。出台《关于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崂山区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关于普及崂山社区义务法律顾问的建议、关于推进校园体育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提案等一批建议提案得到较好落实。政务热线排忧解难。“听民声、知民意、解民需”,区长公开电话全年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35539件,同比增加17.12%,较好地发挥了政民沟通连心桥、社情民意直通车、公务执法监督网和社会稳定减压阀作用。建立区长审阅工作制度,先后促成夜间施工扰民、限时供水、圈占绿地等60余件民生热点问题的解决,树立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完成《关于业主违法装修监管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厘清了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和执法范围,使得困扰我区多年的楼道内违法装修监管缺失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政民互动扎实推进。牵头做好“三民活动”崂山分会场组织工作,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对“行风在线”、“民生在线”活动场未答复的754个问题逐一落实责任部门进行办理,有效推进了一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建立崂山区调稳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稳步推进七大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四、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

  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编制完成区政府办公室责任清单,并分别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委办网站公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维护了法律的统一严肃。审查地方史志管理办法、崂山区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4件,印发的1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要求备案,备案率100%。办理19件上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开设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务网公布专栏,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本年度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方便群众查询。

  五、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载体建设,把崂山政务网作为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有关内容。市民可登录该网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阅区政府办公室公开的相关机构信息。2016年, 及时更新机构信息2次,发布本部门制发的应主动公开的公文和相关政策解读信息41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关于印发崂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崂山区社区经济发展用地出让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公布2016年在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12件实事和民生清单的通知》、《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促进农村增收致富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崂山区社区经济发展用地出让有关事宜的通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等。发布了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均已按要求及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尚未对申请公开者进行收费。

  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加强保密审查,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同时,又将保密工作贯穿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全过程,强化保密意识和保密措施。严格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区政府办公室信息。认真做好拟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发布信息存档工作,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凡属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开目录,通过区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告栏进行发布。强化督查考核,对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限期改正。将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社会评议,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测评,全年未接到有关区政府办公室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和投诉。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区长公开电话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区长公开电话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百姓诉求,畅通民意受理渠道,先后受理、转办市民通过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区长公开电话、政府信箱、“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途径反映的各类问题35539件(同比增加17.12%),“听民声、知民意、解民需”,较好地发挥了政民沟通连心桥、社情民意直通车、公务执法监督网和社会稳定减压阀作用。我区被青岛市评为“难点问题处置效率高的单位之一,承办数量多、按期回复率高的单位之一,公众诉求答复详实、落实得力的单位之一”。年内,累计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群众诉求26907件(区长公开电话办直接解答公众反映问题8632件),坚持限期办理和反馈回访制度,确保第一时间传递民众声音,解决群众关切,反馈政府行动,纾解民众怨言,推动市民合理诉求的解决,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通过耐心沟通解释化解矛盾。如针对北大资源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沙子口、北宅片区限时供水问题、山水名园、鲁信长春花园小区毁坏绿地等问题,多次调度相关职能部门抓紧办理,推动群众关切问题的办理落实。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类信息的公开流程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专业培养不足。随着全社会对政府信息关注程度提高,区政府办公室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高,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合理、及时、准确、面向全社会公开,使群众及时掌握最新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