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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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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崂山区执法局 发文字号 青崂综法听公[2021]第3001号
成文日期 2021-09-08 索引号 42760237700020020210004
生效日期 2021-09-08 废止日期
政策咨询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发文机关 崂山区执法局
发文字号 青崂综法听公[2021]第3001号
成文日期 2021-09-08
索引号 42760237700020020210004
生效日期 2021-09-0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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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崂山鲜可口小吃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六十三条、第六十四的规定,本机关定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崂山区深圳路177号金家岭街道办事处328室,就你单位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准予旁听。

  如有旁听需要,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8日

  青崂综法听公[2021]第300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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