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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延长《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有效期的通知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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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青崂综法规〔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03 索引号 42760237700020020180009
生效日期 2023-01-03 废止日期 2028-01-01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7055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LSDR-2023-0240001
发文机关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青崂综法规〔2023〕1号
成文日期 2023-01-03
索引号 42760237700020020180009
生效日期 2023-01-03
废止日期 2028-01-01
政策咨询部门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32-88997055
主题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号 LSDR-2023-0240001

崂山风景区行政执法大队、派驻各街道执法中队、机关各科室: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评估,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延长《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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