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青岛市崂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将学法教育培训计划与“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相结合,细化集体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部门学习教育配档表20份。开展一系列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十余次,以“大学习、大检修”为专题的主题活动六场,《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和《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后,及时邀请专家进行了授课解读。通过组织一系列学习,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自身优势、短板弱项、努力方向的把握。
二、落实“一次办好”,推进审批服务改革。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一是狠抓窗口服务。坚持经常性形势政策教育,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出现;二是实行审批指导。受理窗口人员通过印发申请材料清单、电话等方式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提供办事过程中的咨询服务;三是简化审批手续。修订《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与青岛市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体系,梳理完成“在线指导、无纸申报、网上办理、证照快递”不见面审批工作新机制。
三、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现三统一,定期清理并予以公示。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2018年共上报12家一般失信主体,充分发挥了失信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提高了执法效率。
四、加强法制宣传,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的固定阵地和流动阵地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法治宣传的社会效益。如利用辖区内大型广告屏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律宣传标语,深入社区、商场、大集等现场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和接受群众咨询,在机关开辟专门宣传栏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定期利用“崂山城管”微信公众号对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读等等。
五、严格执法监督,全力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加大对文书制作细节问题的审查力度,紧抓案件办理监督管理全过程,对未结案件实行跟踪督办,防止“只立案不跟进查处”等情况,提高结案率。每月公示案件处罚登记情况,将案卷审查情况与行政执法考核挂钩;二是加强案件指导能力,针对常见执法问题,积极介入、主动参与,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提出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召开案件研审会议,提高办理效率和水平。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呈现了“敢出声、愿发声、有作为”的法治建设工作新常态。
六、落实执法改革,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全面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围绕建设文化崂山、打造文化强区,全力做好“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5大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起,罚款5万元,累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710余家,收缴各类盗版制品2600余件、非法音像制品260余盘、非法书刊1700余册,拆除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16套。另在全市文化市场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喜获团体一等奖。二是积极推进水政执法。建立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水政执法信息统计通报制度,制定《水政执法常用法规手册》,指导街道开展水库、河道执法巡查1000余次,累计巡查河道3228公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起、罚款16万元,水政执法力度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