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崂山区综合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崂山区香山路崂山三中后;邮编:266061;电话: 88997055;传真:88997055;电子邮箱:lsqzfj@163.com)。
一、概述
政务公开是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局一直把推行政务公开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办公会、机关学习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积极落实各项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制度方面。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除明确局长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外,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信息发布、申请受理、保密审查机制方面。主动公开方面,由信息宣传员撰写信息或由部门提报后,按相关规定确认是否可以公开后,由政务公开负责同志予以发布。
依申请公开方面,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保密审查机制方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保密规定,依照规定的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和审查。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和确认,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应严格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
(三)公众可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我局相关政务信息。
(四)宣传培训方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的宣传与培训工作,组织政务公开专员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制定2017年度宣传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2017年度我局通过政务公开形式累计发布政务信息 122 篇,公文法规4篇、财政财务信息3篇、执法动态122篇、其他类13篇。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公众可通过崂山政务网网站及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了解情况,使公众快捷、便利的获取相关信息。
三、2017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个,已依程序进行答复。
四、2017年度未受理咨询和投诉。
五、2017年度受理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共计49件,办结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单位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2017年度,我单位受到建议和提案共计4 起,均按要求办理完毕及面复,代表对答复满意。
八、工作人员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2)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3)听取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4)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服务
(5)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改进措施。
现我局共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人。
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的深化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栏内容不够规范,档案资料不够完整,检查工作力度还不够等问题。为改进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增设公开栏并扩充内容,配备相关人员整理档案资料,定期进行归档,定期召开会议督促落实各项项任务的完成。
今后,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一流的公开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