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收藏
崂山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5-02-18
字号: 【小】 【中】【大】 【打印】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区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立足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能,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严抓落实,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行政执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能力,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等方式进行集体决策,全年召开局长办公会议36次,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与可行性。二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专业作用。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团队作用,深度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及论证等方面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管控法律风险并对决策合法性把关。2024年,局法律顾问参加业务专题会议50余次,协助完成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200余件次。三是行政管理政策更加优化。高标准完成《崂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报批和张村河片区城市设计,为崂山区区域保护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制定了《崂山区耕地保护奖补资金发放方案》,激励街道和社区更好的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制定了国有土地依法收回流程,国有土地依法强制收回程序更加科学规范;制定了“崂山特色”片区综合地价收储模式,为国有工业用地收回提供有力支撑;创新土地供应模式,在青岛市率先启动弹性年期出让模式。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优化了程序。将不动产登记、缴税、缴费、水电气暖协同过户及领证全流程整合为一个环节,实现申请人“一次取号、一次排队、一窗办结”,真正做到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二是提高了服务便利度。合理调整服务台布局,方便群众咨询业务、自助查询打印房产信息、取号等业务办理;设立涉企登记服务专窗;明晰工业厂房分割转让办理流程,深化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改革,落实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登记费减免等,持续优化登记领域营商环境。三是推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综合核验与不动产首次登记同步办理。在规划核实阶段提前介入,同步对测绘成果是否符合不动产登记的要求进行审核,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完成竣工验收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严格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2024年,我局强化监管责任,从源头防控、过程监管、事后严查等环节入手,对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和林地、违建别墅、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和违法用海等问题,一经发现,迅速组织查处。全年立案查处违法占地、滥伐林木等案件32起,消除非法占用海域、自然岸线问题苗头20起,有效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二是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诉讼案件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率100%,办理诉讼案件55件,行政复议案件22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法治化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实行局党组成员包案制度,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年按时办结信访件120余件,受理办理12345热线来件700余件,全年办理人大建议42件、政协提案8件。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深入扎实。虽然宣传活动形式多样,但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理解仍然停留在表面,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条款难以深入理解。

(二)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仍需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对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不够精准、法定程序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托“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是主体”的法治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抓好党组学法和法治宣传培训工作。一是抓好党组学法工作。印发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安排方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组会前学法,采用会前印发学习资料、专题讨论交流、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相关内容,全年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办好自然资源业务大讲堂,举办《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岛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10期;根据上级业务部门部署和工作需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业务知识培训20余次;完成了全局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了持证满4年行政执法人员考试。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结合“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测绘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持续增强普法力度,培养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着力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依法行政,持续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一是强化法治思维,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政府合同法律审查、重大项目法律论证等工作;二是继续做好诉讼案件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认真剖析诉讼和复议案件问题根源,不断改进行政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对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自然资源监督执法工作能力。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多措并举,以规范化、便利化服务为重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办。二是继续巩固提升“一窗办理、集成服务”“税费同缴”等服务事项,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