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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金家岭单元控规 LS0203061 地块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动用和处置砂石资源有关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规字〔2026〕38号)等规定,崂山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崂山区金家岭单元控规 LS0203061 地块项目砂石资源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本次方案以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原始地面标高文件等资料为计算依据,依据现行规范开展各项工作。采用CASS软件方格网法及DTM法进行砂石资源量估算。经估算:
1.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56094.7m³,其中土方为51961.5m³,砂石资源量为4133.2m³。
2.项目自用砂石资源量为:4133.2m³。
3.砂石资源处置总量为:0m³。
4.本次估算结果基于项目勘察报告及相关设计图纸,与实际建设时开挖量可能存在差异,最终处置量以实际开挖量为准。
本次方案审查结果公示期从2026年5月28日至5月30日,共3天。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崂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88998203
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