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SL003
施燕敏因保管不善,将鲁(2017)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00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燕敏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