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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崂自然资[不动产登公]〔2026〕J00004号
现有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5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至崂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D座F区4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受理科
联系方式:0532-826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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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