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6JC-08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崂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受理)。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419室
联系方式:贺阳 0532–55557656
公告机构: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
单位:平方米
|
序号 |
权利人 |
户内成员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登记面积(宅基地/主要房屋) |
用途 |
四至 |
备注 |
|
1 |
王宇松 |
王瑞莲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沙子口街道小河东村740号 |
370212002520JC00773F00010001 |
235.8/85.99 |
居住 |
北至围墙外根邻胡同;东至自山自墙邻曲桂珍、王俊孔;南至围墙内根邻王红波;西至墙壁外根邻胡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