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崂山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财政部门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落实、国有资本运营、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等内容。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崂山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审计共发现问题176个,涉及金额24.95亿元,节约财政支出1.79亿元,移送问题线索5件次。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后续将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跟踪督办,并将整改情况专题向区人大报告。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崂山区财政收入规模实现新突破,财政资金投入方向更加科学合理,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建设支出,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完成2021年预算收支任务。
(一)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支出138.8亿元,完成预算的99.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2.5%;支出97.5亿元,完成预算的71.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5亿元,完成预算的176.9%;支出0.15亿元,完成预算的9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9%;支出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崂山区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3.4亿元。2020年末实有债务余额32.4亿元,2021年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4.3亿元。截至2021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29.3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代编预算比重较大,预算刚性不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
2.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方面。对预算支出监管不到位,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占比16.8%;未建立项目预算评审制度;未实行项目库管理。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1.2亿元;借款未及时签订展期协议15.4亿元;对外迁企业拨付扶持资金0.03亿元未及时追回。
4.资产管理方面。未将已批复财务决算的10个建设项目计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北宅街道、区委党校、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5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区61个一级预算单位、1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财政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履行集体决策方面。
1. 3个单位重要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或决策滞后。
2. 1个幼儿园未按期交付使用。
(二)预决算编制、执行方面
1. 3个单位的6个项目在连续两年平均预算执行率低于10%的情况下,编报的预算仍与上年持平甚至高于上年。
2. 6个单位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与账面差异共计5.82万元。
3. 6个单位因疫情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年度预算执行率较低,且未进行预算追减;1个单位年内追加的204万元预算到年末仍未使用。
4. 2个单位公车维护费超预算支出2.96万元;1个单位调剂“三公”经费指标11.89万元用于其他经费支出。
(三)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 1个单位应收未收房租251.95万元;应缴未缴财政收入95.54万元;年末结余资金虚列支出8534.27万元。
2. 2个单位多支付第三方公司费用、物资采购资金、负担应由社区两委成员个人负担的通讯费等9.49万元。
3. 1个单位拨付给社区的运行补助经费资金沉淀36.55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清理资金结余4.48万元。
4. 4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2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设置固定资产卡片。
5. 1个单位设备采购程序不规范;2个单位车辆租赁未履行采购程序和询价程序。
6. 4个单位存在不相容岗位未相互分离等内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直达资金、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粮食购销领域有关情况以及养老、残疾人救助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项政策基本落实有效,资金管理相对规范,达到了预期目标。
(一)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对崂山区2020年以来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个共3亿元、财政直达资金33笔共1.79亿元,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整体规范。
(二)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对崂山区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松材线虫病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相关部门建立了防控工作机制,健全了疫木综合防控体系,实行市场化专业疫木除治,崂山松林的生长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
1.疫情普查工作不到位。三级联动机制未有效运转,街道、社区疫情普查工作流于形式,主管部门无法实时掌握疫情动态进展情况,难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方案。
2.疫木除治监管不严格。疫木位置标识不准确;对疫木除治企业监管不严,存在疫木造假、漏伐、滥伐等问题;部分疫木运输发车记录与除治记录不符;未定期对山高坡陡地区放置的防逸袋进行巡查;企业虚报防治药物使用量。
3.疫木验收结果准确度不高。验收方案不细化;抽查已经过第三方公司验收合格的样本有31处不合格;对疫木除治质量问题的处罚不到位,导致未能按照节点要求拨付资金。
4.疫木防治个别目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部分疫情小班内死亡松树普查比例高于上级规定的目标。
(三)粮食购销领域有关情况专项审计
对崂山区2013年1月至2021年9月粮食购销领域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区粮油总公司为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一定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将储备粮与商品粮、不同年份储备粮分仓存储;有6个年度储备粮轮换计划未按要求下达,存在滞后的情况;储备小麦损耗率超出国家规定的损耗率。
2.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储备小麦销售客户更换未履行程序;粮食出库检验报告未填写出库数量;部分车次扣杂量、筛下物记录不准确,筛下物无依据计入营业费用16万元;涉及金额3565.16万元的15份购销合同缺失。
(四)养老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对崂山区2018年至2020年养老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该政策发挥了政府对养老事业的兜底和支撑作用,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履职尽责不到位。1处新建住宅小区未按规定同步开展配建养老设施验收;多拨付养老机构运营补助0.81万元;助老食堂运营评估工作有缺项;满意率不达标的食堂仍全额拨付运营补助3.66万元;对未按合同约定开展评估的中介机构未追溯违约责任。
(五)残疾人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对崂山区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残疾人救助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残疾人救助工作基本能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定,资金使用基本合规。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审核把关不严。超范围发放、超发票金额支付救助资金1.03万元。
2.档案管理不规范。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档案资料缺失;无障碍改造档案管理不规范,8名残疾人未提供房产证或房产证户名与残疾人姓名不符。
3.政务服务便利性不足,程序不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未精简,部分证明事项应取消未取消;超规定时限办理就业扶持补贴审批;残疾人就业扶持补贴先发放后公示,程序倒置。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该街道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任务目标未完成。部分时段个别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未完成;某水库部分月份水质指标超标;1个社区2个农村污水模块处理后废水的部分检测项目超标。
(二)审核把关不严。2个社区4处违建复耕复绿项目未达标,仍全额拨付补助资金4.27万元;第三方服务机构履行巡查职责不到位,仍全额支付服务费12.98万元。
五、区属国有企业及有关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某产业发展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对该公司及2个全资子公司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21年7月末,纳入合并报表反映的3家公司资产720772.01万元,负债291100.22万元,净资产429671.79万元。企业运营较为规范、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现的主要问题:
1.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未建立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未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未设置内审机构开展内审工作。
2.项目审批程序履行不到位。2个投资项目未按内部管理流程履行评审程序,1个投资项目向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滞后。
3.内控制度不健全。未制定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制定的《公务接待制度》未对接待审批、接待公函等做出明确要求;不相容岗位未相互分离。
4.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租1198.12万元;收支核算不实,影响企业利润1101万元;1个工程项目超付合同预付款32万元;闲置资产217项,账面原值160.11万元未处置;原材料、客用品等194.58万元未做存货出入库核算;资产管理系统未按合同约定实现全部功能有效使用。
(二)某创新中心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
对该公司及3个全资子公司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21年8月末,纳入合并报表反映的4家公司资产170643.21万元,负债125159.62万元,净资产45483.59万元。企业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投资项目后续跟踪管理不断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产未盘活。2019年租赁的厂房,截至2021年6月末入住率为40.16%,未达到预期目标。
2.财务管理不规范。多计应收款和租赁收入,多计利润494.59万元;应收未收房租、保证金、借款利息155.99万元;未经国资部门批复即增加子公司实收资本11000万元。
3.内部管理不到位。2020年制定的绩效管理制度一直未执行;23份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项目未进行工程结算。
(三)某管理服务中心财务收支审计
积极配合“事转企”改革工作,对该中心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该中心基本履行了供水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能。发现的主要问题:
1.供水管理和水费收取工作亟需规范。应收未收水费及污水处理费4542.32万元;无依据免收4个社区水费和污水处理费791.25万元;三个水厂供水量底数不清;未建立水费收缴定期核对机制,存在漏登台账、少计收费等问题;水费管理系统功能不完善、存在漏洞,且使用率不高。
2.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多计费用;4个项目工程签证单不规范、材料批价单依据不充分;17个项目超计划未履行审批程序;2个项目已完工未及时进行工程验收、11个项目未及时开展竣工财务决算。
3.资金和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往来款长期挂账2357.27万元未及时处理;临时用工服务合同签订时间滞后且在合同中未按投标文件的付款上限进行约定,超付资金21.17万元;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资产借用未履行程序;2笔业务未履行网超采购程序。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2021年5月至12月,完成16个单位负责建设的99个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涉及投资额23.2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79亿元,平均审减率7.7%,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件次。项目建设程序和工程造价管理逐渐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有4个部门的8个项目高估冒算现象较为突出,工程造价审减率较高,分别为22.48%、20.26%、19.44%、16.78%。
2.未依法招标评标。1个项目配电箱、水泵暂估价达到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未进行招标;1个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未按规定计取规费应废标未废标;1个项目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暂估价进行报价,应认定为投标无效而中标;1个项目先签订工程咨询合同后补采购程序。
3.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项目在施工合同中对结算提报时间约定不明确,导致处罚规定实际无法执行;1个项目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
4.参建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1个项目监理单位未出具该项目开工令;2个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程序施工、隐蔽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报验、监理履责不到位。
5.验收决算工作不力。5个项目已投入使用未组织竣工验收;8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开展结算审计;10个已完成结算审计项目未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1个项目验收监管缺失,在部分小区未安装消防灭火器、出入口道闸,楼梯扶手未粉刷的情况下就通过整体验收。
(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完成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等6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涉及投资额35.42亿元,审减3.12亿元,决算审定值32.3亿元。
1.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开展了大、小河东社区综合管线入地、周哥庄社区污水综合治理、张家河社区综合管线入地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决算审定值分别为:大、小河东社区综合管线工程6448.38万元,周哥庄社区污水综合治理工程3518.68万元,张家河社区综合管线入地2060.26万元。
2.松山后社区改造安置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该项目建设程序和组织管理基本符合建设程序和规定,财务管理及核算基本符合建设财务规则,成本控制有效,决算审定值为170842.54万元。
3.国家(青岛)通信产业园3号地块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该项目基本遵循了国家基建程序,做好资金的筹集、使用和核算工作,各项成本核算及债权债务基本真实合法。决算审定值为56722.4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主体与中标主体不一致。对联合体中标的室外环境设计项目,仅与联合体中的一方签订设计合同。
(2)超付设计费12.87万元。室外环境设计只完成部分设计成果,审定设计费5.13万元,实际支付18万元,超付 12.87万元。
4.桃源居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该项目建立健全了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建设管理全过程和财务核算基本规范,资金收支基本合规。决算审定值为83397.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费用资料缺失严重。
(2)工程造价咨询费超付3.46万元;同一事项委托不同公司实施,重复列支费用1万元。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应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整合,完善收入保障机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建设等重点支出的财力保障,着力解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单位合理编制预算,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抓民生重普惠,把政府实事、民生保障等目标细化分解,推动政府实事项目任务尽早完成,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紧盯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高水平打造“四新”经济,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集群发展,持续落实好上级及崂山区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做到真纾困、真帮扶、真惠企,助力优化崂山区营商环境。
(三)加大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助推企业发展。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资源整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区属国有企业竞争力和运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经济影响力,培育现代金融服务、虚拟经济、微电子、生物医药等产业生态,做优做强区属国有企业,增强对重点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绩效。以张村河片区城市更新、青岛微电子产业园等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公共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绩效,部门和单位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基础性工作;项目计划部门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衔接机制,督促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对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公共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强化底线思维意识,全面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防范系统性、整体性风险。加大政府性债务化解力度,加强政府性债务实时监测,防范和化解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加强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管理,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办法,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考核,有效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各类基金规范运作、实现政策意图;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健全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防范国有资金、资产、资源投入风险;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有效防范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聚精会神做好审计监督工作,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踔厉奋发,聚力攻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