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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崂山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崂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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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结果表明,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重大方面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状况。决算表明: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3.7亿元,收入总计292.8亿元,支出总计29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6.8亿元,收入总计103.6亿元,支出总计103.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065万元,收入总计8345万元,支出总计8345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亿元,支出4.3亿元,滚存结余3.2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我区政府性债务限额为48亿元。2022年初实有债务余额29.3亿元,2022年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1.3亿元。当年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券新增政府债务15.4亿元,截至2022年末,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44.7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资源统筹仍需深化。政府投资基金本金及收益滞留国有企业7623.36万元;应征缴未征缴预算收入1345.66万元,已在审计期间上缴国库;未清理盘活结余资金3877.47万元;1个所属单位经营收支未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

二是预决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数与预算数差异较大;向部门批复预算不完整;部分已批复到预算部门用款计划年内未支出;预算执行草案与财政总账数据不一致;财政总决算(草案)报表数据与各部门决算(草案)不衔接,差异678万元。

三是部分预算执行率较低,财政监管有待加强。7个部门、1个所属单位1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国企专项资金876.27万元未执行。

四是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未将绩效评价及绩效监控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调整中;绩效目标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存在指标设置模糊、缺项、与年度任务不匹配的情况;预算绩效监控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我区8个部门、8个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并对重点专项资金进行关注。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较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集体决策执行和效果不理想。涉及7个部门、7个所属单位。1个部门国有资源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统一规划布局,收取使用权费不规范;1个部门未按上级要求牵头调整我区个别政策标准;1个部门2019年3个生态环境提升攻坚项目未实施;4个部门、7个所属单位存在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或程序滞后;2个部门集体决策制度不完善;1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监管公有住房;1个所属单位决策事项违反车辆租赁有关规定。

(二)预决算管理水平仍需提升。涉及6个部门、6个所属单位。2个部门、2个所属单位收入或结余资金1518.9万元未及时清缴;2个部门、2个所属单位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涉及资金84927.25万元;1个部门个别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科学,造成资金沉淀135.71万元。1个部门未根据实际编制车辆预算;3个所属单位个别决算数据填报错误。

(三)经费收支管控不够严格。涉及7个部门、5个所属单位。1个部门应收未收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2304.22万元、房租14.39万元;1个部门未及时结算费用40671.19万元;5个部门、4个所属单位超标准、无依据或提前支付款项1032.02万元;2个部门、2个所属单位不合规票据列支、支付依据不充分;1个部门业务管理存在漏洞,抽查发现多支付费用1.86万元。

(四)内部控制管理有待深化。涉及6个部门、8个所属单位。4个部门、4个所属单位29个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程序倒置;3个所属单位询价程序存在瑕疵;3个部门、1个所属单位存在采购项目未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滞后、合同内容与实际不符等问题;2个部门、3个所属单位不相容岗位未相互分离;1个所属单位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2个所属单位部分账务处理不及时,涉及资金337.91万元;1个所属单位未定期与银行对账;1个部门部分经费收支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纳入单位账簿统一核算;1个所属单位未妥善保管原始凭证。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紧扣强化民生保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了我区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结果表明,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仪器设备配备等工作较规划进度有差距。二是部分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未达标、布局设置不规范、维修保障不到位;部分医疗器械、急救器材、物资配备不达标,个别配发设备使用效益低。三是部分社区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提供不到位,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未达规定要求、销售管理不规范;个别医疗保障项目未按规定开展,违规报销医疗费5.84万元。四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室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审计指出问题后,卫健局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我区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聚焦打赢新冠疫情防控攻坚战,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对2020年1月至2022年9月我区疫情防控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涉及14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落实上级防控任务,认真开展防疫物资采购、储备、调拨等工作,着力提升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个别单位多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政策补贴款、滞留补贴资金、扩大防疫资金使用范围支出的情况。二是服务采购不规范。3个项目未签合同或中标报价与主合同条款不符;1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事项。三是物资管理不规范。4个部门无物资或资产交接手续;1个部门、3个所属单位无物资发放签收记录和出入库台账,部分单位存在物资盘盈盘亏现象。

(三)围绕重大项目落地,开展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专项审计调查

对我区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进行专项审计调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154000万元,用于建设政府专项债券项目8个,其中3个项目已完工,5个项目处于建设阶段,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240000万元,用于建设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2个,目前均在建。结果表明,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推进债券项目实施,规范债券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抽查发现的问题:1个项目未及时支付工程款1439万元;1个已开工的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手续滞后。

(四)立足提高政府数字化水平,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2021年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涉及33个部门。结果表明,我区网络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信息系统管理较为规范,提高了政府数字化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6个部门不同程度的存在网络安全责任制建设不健全的问题;2个部门网络安全责任制保障力度不够。二是信息系统建设使用不规范。2个部门的系统招标采购把关不严,合同内容签订不明确;2个部门的系统内部控制不健全;3个部门的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应用不足,安全防护有风险;2个部门的系统运行效果不佳,部分功能推广应用不足或功能闲置。

(五)着眼提升节庆活动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第32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对2022年第32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涉及资金1308.8万元。结果表明,我区重大节庆活动的策划、运营、推广等工作保障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委托第三方运营事项政府采购程序滞后。二是合同签订不细化,事项变更未及时签订补充合同。

四、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方面

围绕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区属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调查中,关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状况和资产管理及获利能力等情况。发现以下问题,需加强国资监管:

一是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5户企业存在无依据调账等问题,导致多计、少计利润27257.89万元;1户企业以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161.27万元;1户企业未及时确认收入1545.56万元;1户企业报废处置资产28.93万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是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使用绩效有待提高。6户企业房租收缴不及时14212.44万元;6户企业有29处房产出租率有待提升;1户企业3个合作运营项目未达预期收益;3户企业对房产监管不到位,个别房产存在转租现象。

三是对外投资管控需加强。2户企业7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审批决策程序滞后等情况;3户企业9个项目业绩承诺等保护性条款作用发挥不足;1户企业3个项目未完成协议约定的返投要求。

四是国有企业监管力度有待强化。部分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办法过期未及时修订;2020、2021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未完成、推进缓慢。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

围绕推进财政资源统筹、促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关注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统筹使用和基础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仍需加强,76个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15个部门单位的无形资产系统台账与账务核算系统不符;8个部门、6个所属单位不同程度上存在资产账实不符、账表不符、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未计提折旧等问题。

二是资产调拨、处置手续不完善。1个部门714.39万元资产未划转且未进行实际管理;1个部门2570.24万元资产未向二级单位进行划拨;3个所属单位资产购置、出租、出借未履行审批程序;1个所属单位215项、632.61万元存量资产未有效利用且未进行处置。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围绕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对1个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对国有林地内集体土地勘界定标。未对国有林地内3处房屋和36处茶园界定土地权属,用地面积共计约42.18亩。

二是个别项目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国有林地内5处护林房和1处防火通道工程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及时。

三是森林抚育管理不到位。2017年中央森林抚育项目逾期6个月竣工;2020年度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等2个补植项目苗木存活率不达标。

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一)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22年完成20个单位负责建设的132个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完成审计投资额350074.1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7532.95万元,平均审减率10.71%,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程序逐步规范,公共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追加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涉及造价680.33万元;个别项目预算控制价编制、评审不规范,导致预算控制价虚高95.55万元;部分项目超出概算工程费用且未履行调整审批程序。二是竣工验收不规范,竣工验收、结算办理不及时。部分项目竣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组织验收,10个项目竣工后未及时办理结算。三是结算资料审核把关不严。个别项目漏报工程量且补报部分仍审减率过高;5个单位的11个项目高估冒算较为突出,最高审减率达25.83%。

(二)重点民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情况。重点关注了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城市更新建设、教育品质提升等财力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竣工决算多计费用。个别项目存在多计税款、监测费等197.49万元。二是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进度缓慢。截至2023年5月,62个项目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48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批复。三是竣工决算批复后未办理转资。23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未按规定转资。

(三)健康驿站及新冠定点医院建设情况审计。为有效服务保障重点应急项目高效、规范建设推进,审计局安排专业审计力量全程驻场监督我区健康驿站和颐生健定点医院建设项目。针对项目投资控制、参建单位履职、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结算方式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18条,明确了项目成本控制模式,建立了疾控、施工标准协同推进机制,优化了项目建设方案及设计。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对5件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已按规定移送区纪委和各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针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已向区委区政府呈报审计专报10篇,均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转办;各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将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规模;强化各类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建立有效的存量资金集中清理机制,盘活沉淀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做深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严肃查处骗取冒领财政资金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精准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落实的效率和质量;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和制度,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确保惠民利企政策应享尽享;紧扣“突破提升年”主攻重点,聚焦实体经济、项目招引、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强化资金保障,创造性抓好政策任务分解和细化落实,扎实推动实现“三大突破、六大提升”。

(三)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严防企业风险、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移;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加大对债务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精准识别并防范变相举借、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等行为;加强对企业投资风险的管控,推动国有资本向主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生态环境检查,坚决防范生态损毁风险;充分论证、科学决策,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严格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