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青岛市崂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坚持审计实效,做好问题整改的“下半篇文章”。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对重要问题、重点事项作出批示17次,要求“认真落实审计建议”“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上作出强调部署,要求审计整改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精准施策、强化常态长效。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查补漏洞,积极推进问题解决,在财政资金管理、国企风险管控、农业农村及征迁补偿等领域整改成效较为显著。例如,区财政局盘活沉淀多年的结余资金1.15亿元。金家岭控股集团成立清收中心,清收逾期账款9374.48万元。区农委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奖补政策,对推进缓慢或不再实施的项目,各街道上缴结存资金2278.48万元。相关街道规范安置区征迁补偿程序,收回多发放资金71.25万元。
区审计局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责任,联合政府督查室向17个部门(单位)发送督查通知和整改函,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题督促,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闭环管理;对以前年度未整改问题持续关注,2021年以来前期未整改到位的26个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推动出台制度文件5项,促进整改实效不断提升。
截至12月30日,审计查出的230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214个,尚未完全整改16个,其中,需分阶段整改7个,需持续整改9个。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健全机制、规范流程、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48亿元,通过收回资金、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核减工程价款等方式促进财政增收节支6.21亿元,出台、修订制度规范21项,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资源统筹仍需深化问题。区财政局统筹盘活街道办事处、部门结余资金11501.68万元,将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254.1万元上缴国库,按上级规定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
2.预算管理存在短板弱项问题。区财政局针对预算调剂不科学、结转资金执行率低等问题,印发通知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统筹编制年度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及监控,2024年对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明确绩效监控意见。将街道所有账套会计信息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3.专项债管理使用有待规范问题。1户企业参考市场水准对人工智能算力价格进行调整,年收入增加134万元。1户企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将闲置的债券资金6.57万元支付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收支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问题。4个部门(单位)统筹资金使用进度,追减专项预算145万元。5个部门(单位)加强数据审核,规范补贴发放,收回广告收入53.28万元。
2.内部控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4个部门(单位)修订食堂管理、外聘人员加班管理、采购流程、合同管理等制度,规范日常管理。2个部门(单位)建立项目管理台账,明确职责和权限,就前期推进缓慢事项签订合作协议。1个单位对12.66万元未达账项进行核查,调整相关账务。
(三)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产业扶持政策落实及绩效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政策的落地和执行有待强化问题。2个部门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出台培育壮大软件信息和互联网服务业政策,提前启动微电子产业普惠政策修订工作,形成制度汇编。4个部门(单位)对普惠政策认定标准、主体申报资格等政策标准进行了明确,规范协议签订。二是政策兑现审核不严问题。4个部门针对前期多拨付的扶持资金,已收回或核减共计203.05万元。4个部门通过发送告知函、走访考察等方式解决办公场所闲置问题,目前1 处场所已有效使用,1处已缴纳租金,1 处已签订新协议启动闲置场地收回程序,1处正在洽谈收回。三是个别重点项目履约不佳问题。4个部门(单位)持续跟进项目履约进度,目前1个项目已完成协议约定事项;3个项目已终止协议或停止兑付扶持资金;1个项目已发送律师函进行追偿。
2.渔业发展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渔业奖补项目论证不充分且征集上报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或程序倒置问题。相关部门落实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二是相关部门对奖补项目的监管亟待加强问题。长期未开工建设的渔业奖补项目,已拨付企业的500万元资金主管部门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未拨付的400万元市级资金已原渠道返还,相关经办人员已移交区纪委监委机关处理。三是渔港渔船长效管理不到位问题。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查扣、处罚多艘违规渔船;规范渔船看管服务的政府采购行为,对供应商技术和服务标准进行了重新约定。
3.张村河3个社区及北宅峪夼社区征迁补偿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部分住宅房屋确权认定程序不完善问题。相关街道已督促社区整理补齐评估现场照片及图斑拆违等影像资料,确认相关附属物位置及范围;对于入户评估存在漏评的内容,已经二次现场勘察完善明细。二是多计取评估费、多发放过渡费和物业奖励费161.89万元问题。2个街道已通过资金追回、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收回或扣减相关费用158.85万元。三是搬迁评估基础工作较为薄弱问题。相关街道已追回多支付的非住宅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资金29.38万元,其余3.81万元已从评估单位服务费用中扣减。2个街道督促搬迁评估单位提供分户的评估报告并进行核查。
4.地铁11号线征迁补偿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结余资金340.73万元滞留街道未上缴财政问题。相关街道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交回国库。二是补偿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街道已追回重复支付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资金12.02万元、垫付的征地补偿费9.54万元,归还前期企业垫付的征地补偿费206.45万元。三是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解决。3个街道边角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数量底数不清、2个街道评估结果与征地补偿协议存在差异问题,涉及资金均在决算值中予以扣除。
5.乡村振兴建设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需提前谋划问题。2个部门(单位)对2024年实施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并落实执行。二是集体经济发展奖补资金滞留街道问题。2个街道将20个不予实施的集体经济发展奖补项目资金2278.48万元上缴财政。三是涉农执法工作有待加强问题。针对民营企业重复或多申报茶园直补面积的问题,主管部门对2023年有机肥发放依据进行了重新测定。针对民营企业违规取水或未按照非居民用水缴费问题,处罚2家违规取水单位,拆除1家单位取水设施,规范2家使用地下水的企业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四是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问题。主管部门规范项目奖补程序,按照要求确定项目及奖补事宜;1个街道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收回多支付的监理费0.64万元;2个街道对已完工但未验收的2个项目组织验收。
6.合作办学、教师专项等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主管部门对补助人员信息进行核查,追回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补助资金23.8万元。针对合作办学项目,主管部门扣减履约不到位事项资金242.75万元,督促相关单位收回超范围使用的经费21.07万元。开展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终结性考核,并对7个工作室经费进行了审计。督促第三方及相关学校聘用适岗人员。与行政审批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更新高危体育项目、公共健身设施监管台账,提高检查频次。
7.就业补助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主管部门下发追缴通知书,追回失业金0.93万元,1人完成异地社保退费;1名公益岗人员退出企业法人身份;整改32家、清退66家长期未提供岗位的就业见习基地;会同街道调整公益岗保费保额,统一保障标准。
8.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主管部门印发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项目共享复用进行明确要求,并通过技术培训、业务对接等方式,推动相关功能和前瞻性技术的落地和使用。通过补签协议方式细化8个项目合同服务报价。通过功能升级、监测传输接口、定期导入数据等方法,推进8个项目相关模块使用。通过完善内控流程、隐去敏感信息、实施等保定级备案等手段,解决5个项目网络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
(四)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资金资产管理薄弱问题。5户企业已收回少收或多付资金391.7万元,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在尾款支付时扣减132.16万元,已诉讼立案9.94万元。1户企业将代收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1858.95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将长期闲置的10辆垃圾专用车统筹启用。1户企业收回2个投资项目分红款228.02万元。针对1户企业未及时收回4个合作运营项目场地使用费2236.2万元问题,1个项目发起诉讼法院已受理,1个项目已收回包销款项150万元,2个项目正在洽谈推进解决。二是公司治理存在短板问题。3户企业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制度,结合国企重组改革,修订议事规则,制定独立运营子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对子公司管理及监管力度。三是重点环节内控缺失问题。1户企业成立清收中心加大对逾期账款的清理力度,已清收9374.48万元,已起诉3193.11万元。1户企业针对代政府收费业务已上线调试新收费系统,安排专人加强信息数据采集汇总。7户企业通过修订合同条款、加强审核、出台合同管理制度等措施规范合同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问题。4个部门强化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核算、登记。1个街道对闲置资产进行了盘活使用,收回被占用的防火检查站2处。1个部门理顺了房屋评估及租赁程序。二是资产调拨、处置手续不完善问题。1个街道按程序对已达使用寿命或损毁的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置,1个部门对账外资产建立了管理台账。
3.自然资源资产方面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相关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力度,推动解决3项环保督察问题。增加设备、人员、生物药剂等,5个污水模块、3条河流水质均已达标。完成1处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整治。加强水源保护区及林区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破坏生态行为,并进行补救。二是自然资源资产和资金管理方面问题。签订补充协议扣除重复购买的外包服务费。修订完善外包服务考核标准,增加考核条款。将渔业协管员补助资金与考核挂钩。督促社区发放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28万元。
(五)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公共投资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招标流程。1个单位就项目未达设计标准问题,加强评估及后续跟踪。1个单位就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的问题约谈相关单位。二是工程造价控制方面问题。1个街道已对设计、监理单位作出处理处罚。2个单位规范工程项目流程,规范合同签订及履约。三是工程结决算管理方面问题。完成152个公共投资审计,审减投资额3.24亿元。4个单位加强成本管控,加强工程质量管理。50个未进行工程结算的项目已完成34个,26个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已完成25个。
2.青岛国际创新园二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企业出台《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相关工作。加强工程进度管理,通过扣减等形式收回多计投资费、监理费158.55万元。
三、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及下步措施
从整改情况来看,少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一)部分问题需按照程序逐步推进。如,未办理结算、决算的17个项目,均已在推进过程中。企业重大投资事项执行与区政府决策有偏差问题,需待财务决算完成、项目成本确定后提报区国资会议专题研究。
(二)部分问题存在历史遗留或客观原因,需一定周期化解。如,实体资金账户未清理导致财政存量资金未盘活问题,相关部门正在与银行对接。社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未发放到户问题,街道正在督促社区摸排发放名册,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逐步将资金发放到位。
(三)部分问题受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需持续推进。如,项目履约不到位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持续跟踪合作方经营情况、洽谈闲置办公场所收回等事宜。合作项目资金追偿困难问题,部分已达成逐步偿还协议,其余拟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四)部分问题单凭被审计单位自身难以解决,需要上级部门明确意见。如,虾池闲置问题,涉及的围海养殖、海岸线整治等政策标准、治理方案不明确,需待市相关部门明确意见再依法依规推进实施。
针对这些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已制定计划、明确措施,将持续推进、抓紧落实;区审计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贯通协作,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履行督促检查职责,推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开创崂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