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崂山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能力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牵头抓总,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压实责任链条。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安排,通过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8次。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半年述法报告。制定区政府常务会年度学法计划,组织会前学法10次。确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1项。抓牢重点任务。制定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办及协调小组会议6次,印发文件13件,制发《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动态》简报10期。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高质量做好法治督察。八五普法成效显著。金家岭街道东城国际社区、金家岭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韩街道枯桃社区、王哥庄街道曲家庄村获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处阵地获评“山东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称号。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我区法治工作经验被《青岛改革》2025年第79期刊发。
二、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复议应诉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全面落实“1+5+5”行政复议及应诉全流程管控机制,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保持100%,经调解和解化解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18件。召开首次全区府院联动协调会议,邀请市中院、区法院实地调研,针对个案与各级法院沟通协调80余次,实质化解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起。合法性审查精准规范。审查把关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题395个,审查区政府发文205件,审查修改区政府和政府部门合同协议29件,其中重点签约落户项目16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执法监督成效显著。首创执法监督“1+3+N”工作机制,全面评查16个重点领域210本案卷,收集问题17个,纠正违规执法数57个,通报曝光24次。依托“鲁执法”开展智慧化监管,“不罚”“轻罚”事项清单扩容提质至483项,今年已有530件案件不罚轻罚,直接减轻企业负担445.43万元。
三、坚持高点定位,行业发展能级加速跃升。深化青岛中央法务区·金融法务区建设。成立全省首个法律服务业创客党组织,打造“行业党委+创客支部+属地街道+区属国企”党建工作新模式,孵化和培育5家“专精特新”法律服务机构,全年累计引入7家法律服务机构。目前,我区律师事务所94家,占全市六分之一,律师2400余人,占全市四分之一。有序推动法律服务业经济运行工作。法律服务业营业收入实现高速增长,成功招引全市唯一1家全国TOP10律师事务所落户崂山设立分所,1家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迁入崂山,1家律师事务所实现营收增速超75%、律师人数超100、跃居全市前十梯队;胶东经济圈中小律所高质量发展交流会在我区举办,3名律师获评青岛拔尖人才。抓紧抓实行业监管。在全市率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行为的通知》,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推广、承揽案源、接案收费等方面进行规范提醒,从严从实加强行业监管。
四、坚持为民惠民,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受理暖心惠民。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序推动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融合,我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满意率居全市第一,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51.49万元。公证服务提质增效。对232项公证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16类公证事项实现“1日出证”,简单公证事项“当场受理、当场出证”。常态化实施公证费减免政策,2025年度减免费用办理民事类公证70余件,为老年群体提供上门服务180次。惠企法律服务持续优化。组织惠企法律服务团队编制合规指引书籍,开展企业定制化合规培训,创新开展“重点产业+法律服务”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惠企法律服务进驻楼宇工作站专项行动。积极搭建“律企联动”平台,2025年以来累计走访企业698家,解决问题4800余个。
五、坚持底线思维,社会稳定防线持续巩固。加强矫正阵地建设。建成启用崂山区社区矫正中心,研究出台《崂山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创新开展“崂矫课堂”,打造“崂矫有度”社区矫正工作品牌。目前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平稳有序,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及重大案(事)件。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探索建立刑满释放失联人员联合排查机制,严格执行“双列管”和跟踪帮教制度,制定《崂山区安置帮扶政策指引》,打造二月二农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教育培训基地,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和事崂”品牌特色调解室升级打造,打造5个特色品牌调解阵地。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目前,我区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纠纷2000余件,涉及金额达3000余万元。区司法局连续八年荣获“中华人民调解员协会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做法在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第7期刊登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