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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崂山区出台《崂山区耕地保护激励实施方案》
崂山融媒记者日前从崂山区自然资源局获悉,由该局起草制定的《崂山区耕地保护激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崂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并于2023年1月19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聚焦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明确每年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社区(村)和土地种植者予以资金奖励,用于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办法》明确了耕地保护评价内容、奖补对象和标准、奖补资金额度、资金用途及具体实施流程和责任单位等,为耕地保护激励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了指导。
下一步,区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对各街道耕地保护工作认真开展考核,确保《办法》落到实处,为高质量推动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公文法规: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崂山区耕地保护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